“罐子里快没有了,等我们回了温哥华,再去商店里面买。可以买多几种口味,巧克力夹心的也买,牛奶夹心的也买。”
唐季杉眨着眼睛,问道:“我们还能回去吗?”
唐仲樱回答道:“当然能。你信不信姐姐?”
唐季杉不假思索地说道:“当然!我只相信姐姐。”
唐仲樱心里也无比忐忑,但在唐季杉面前总是一副神态自若的样子。也是这种与年龄不相符的冷静和沉着,使唐季杉对唐仲樱怀有超乎寻常的信任和依赖。
唐仲樱先送唐季杉去他所在的教室,等到唐季杉在座位上坐下,可怜巴巴地朝她挥挥手,她才往自己的教室里走去。第一节是英语课,唐仲樱在这个学校里最为擅长的一门课。小镇的学校,英语课形同虚设。老师的英文也并不标准,学生依葫芦画瓢,念得更是曲折离奇。每节课之前,英语老师要求全班同学轮流表演一个英文节目。其他人要么是敷衍着背一段英语课本上的课文,要么就即兴说一段自己写的错误百出的英语小作文。今天正好轮到唐仲樱,她从容地站起来,唱了一首苏格兰的经典名歌《Auld Lang Syne》。唐仲樱在里士满的时候,跟着姚念的母亲姚臻学过一阵子声乐。她唱完一曲,周围陷入了沉默。从来没有人表演过这个,班上的同学一时有些震惊。在安静了十几秒后,全班忽然爆发出一阵哄笑。
“你唱的是什么奇怪的歌?”
“没听过这种!”
“国外的鬼歌吧!”
唐仲樱想起上次老师介绍马可波罗游记,全班也是一阵哄笑,原因仅仅是因为“马可波罗”这个名字太好笑了。唐仲樱忽然意识到,在这样一个环境,自己选择唱歌是多么错误的决定。
在里士满,她是合唱队的领唱,参加过大大小小的歌唱比赛。在这个小镇的学校,她却被无情地嘲笑。唐仲樱在众人的哄笑中面红耳赤地坐下,内心充满了屈辱与不甘。
忽然,唐仲樱感到有人轻轻戳了一下她的胳膊。她往回一看,斜后方的男孩子递给她一张纸条。
男孩之前从来没和她说过话,她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记得他成绩很好,个子很高,做早操的时候总是排在第一个。
男孩朝他笑了笑,笑得很和善。唐仲樱触到了他的指尖,温温热热的。
唐仲樱接过来,打开纸条。上面的字迹工工整整:
“唐仲樱同学:
这首歌我在电影频道上听过,中文是不是叫做《友谊地久天长》?你唱得比电影里还好听。”
昨日樱花
唐仲樱感到自己在冰天雪地里忽然握住了一根火柴。在这个小镇上,居然还有一个人能懂得她唱的歌。
唐仲樱很感激他,却蓦然发现自己居然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她又一次转过身去,小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并不因为唐仲樱不记得自己的名字而生气,反而好脾气地笑道:“我叫顾由。”
“你也喜欢这歌?”唐仲樱问。
顾由点点头:“喜欢。我也喜欢你上次写的作文,讲你想当飞行员那一篇。我也喜欢飞机,我买过波音787的飞机模型,只不过从来没坐过。”
“你还记得我写的作文?”唐仲樱惊讶地问道。
顾由不好意思地笑道:“记得。整个学校,只有你会写这么有意思的东西。你懂得多,我很羡慕你。”
唐仲樱朝顾由笑了笑,表示感谢。波音787,唐仲樱坐过太多遍了。而现在,她不知道何时才能重新坐上飞机回到大洋彼岸。想到这里,唐仲樱不禁叹了一口气。她把那张小纸条仔细地叠起来,放到书包里。直到那天放学,这张纸条仍是她最大的安慰。
放学铃声响,唐仲樱收拾书包准备回家。其他同学早已飞一般地离开,唐仲樱却还在细细地整理东西。她不像其他人一样把所有东西一股脑全扔进书包,而是一样一样极有条理地收拾,作业本课本不能有一个折角。她正要把铅笔盒放进书包,其他班的几个男生忽然闯进教室,一哄而上,抢走了她粉色的笔袋。
“你们干嘛?还给我!”唐仲樱立马站起来,大声喝道。
为首的是一个高个子男孩。听见唐仲樱的话,他不仅不还,反而打开了她的笔袋,拿出了唐仲樱一直用的那只墨绿色万宝龙钢笔。钢笔是唐伊川送给唐仲樱十岁的生日礼物,笔盖上还刻了唐仲樱、叶申和唐伊川三个人姓名的缩写。
“其他人都用圆珠笔写字,就你特殊,用这个矫情的钢笔。我倒要看看有什么特别的,这支笔今天我拿走了。”高个子笑嘻嘻地说道。
唐仲樱伸手要去拿自己的笔袋,却被旁边一个戴鸭舌帽的男生一下子推倒在地上。
“还给我!”唐仲樱依然倔强地喊道。
高个子把笔袋扔给其他几个男孩,说道:“你们自己也选选,有喜欢的就拿走。”
“你凭什么拿我的东西?”唐仲樱从地上站起来,冲到几个男孩中间。但这里不是里士满,这里的对手身手更敏捷,最关键的是,她形单影只,没有snow club的姐妹帮助她。
唐仲樱很快又被推倒在地上。为首的高个子站在她旁边,毫无顾忌地说道:“我听我妈说了,这女的就是个私生女,她妈妈就是个不要脸的小三。这种人,打死都没关系的。”
听到“私生女”,唐仲樱怒火中烧。这是她最为敏感又脆弱的地方,是她拒绝任何人触及的角落。她跳起来,在高个子男生的胳膊上用尽毕生的力气狠狠咬了一口。男生大喊着甩开唐仲樱,一把又将她推倒在地上。唐仲樱的额头磕到了课桌的角上,她感到有什么温热的液体从额头渗漉出来。她伏在地上,感到一阵眩晕。
“哎,她流血了。”旁边矮一些的男生小声说道。
高个子把手一挥,说道:“就该让这种私生女流流血!你看,她还盯着我们看,一副不服气的样子。我今天就要教训她。”
高个子四下张望,终于找到了一样满意的武器。高个子举起旁边的一只椅子,往唐仲樱走过来。
唐仲樱趴在地上,狠狠地直视对方的眼睛,并不向他求饶。
在即将把椅子扔向唐仲樱的瞬间,高个子的眼里忽然闪过一丝慌乱。他把椅子扔到一边,其他几个男孩也跟着在后面跑着离开了教室。唐仲樱的笔袋掉在地上,笔滚了一地。
唐仲樱正觉得疑惑,忽然感到身后有人。她定睛一看,发现是顾由拿着一块板砖站在她身后。
“别让我再看见。否则我见一次打一次。”顾由朝着几个男孩仓皇逃跑的背影喊道。
“板砖砸下去,没有人不怕的。”顾由一边说,一边把唐仲樱扶起来。
唐仲樱摸了摸额头,发现额头流血了。
“痛吗?回去以后,你就说刚下过雨,在操场上摔倒了。”顾由把唐仲樱的笔一支一支捡起来,装进她的笔袋里去。
“不痛。”唐仲樱逞强道。
“你这个人挺倔啊,求饶一下不就行了?现在受伤了,知道疼了吧?”
“求饶?绝不可能!我打架很厉害,在里士满从来没输过。”唐仲樱一脸不屑。
顾由无奈地笑道:“哪里厉害了?你连打架的终极奥义都还没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