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加入战局,我可是在场最有话语权的人,我堂堂黑社会大佬岂能被边缘化,我乾咳几声,清了清喉咙,所有人的目光瞬间射向我,他们战得正酣,各个气场又强又可怕,我顿时像只被豺狼虎豹环视的弱小柯基,可怜又无助。
“……我喉咙有点痒。”我怂怂地说,“对不起,你们继续。”
“让局长见笑,没事的话,我就先带孩子离开了。”金丝雀笑着搂住我,他此时散发的气场也无比强大,比我还像个霸总,“我留何宇琦他们留下来可以吧?”
男人呵呵笑着:“您话都说到这地步,我说不行您会听?”
“还是局长懂我。”金丝雀笑盈盈道,“改天我再请局长与长官们吃饭,先走一步。”
“先生慢走啊。”
我跟金丝雀步出警察局,傍晚的天空已然变得火红,整片天空就像是一片巨大的画布,被瑰丽的渐层橘红填满,绚烂又瑰丽,悬在天边的云朵都被阳光镀上了金色。
金丝雀牵起我的手,我问他要做什麽。金丝雀想了想,说:“逛街约会。”
“那我要去游戏城玩。”我堆积了几个小时的委屈在此刻一扫而空,我要跟金丝雀去展开甜蜜蜜的约会,这才是我今天出门的终极目的,“我要玩夹娃娃!”
金丝雀甜甜笑着:“那我们走吧。”
我跟金丝雀手牵着手,踏过夕日余晖的影,向着繁华的街道走去。
【作家想说的话:】
谁还记得刀削面的名字
下章终於是小情侣大do特do了(鼓掌
瑄瑄在会客室里,就是误入一群猛兽堆里的弱小柯基hhhh扣群.追更,六吧午玲,午期;久六久
36“爱妃,朕好像快不行了”
我对这个看脸的时代感到厌倦了。
金丝雀去替我排队买西瓜汁时,我就站在街边,不到十分钟就有不下三个男人来跟我搭讪,跟我要联系方式,我一一拒绝後,又有一个打扮时尚的花美男朝我走来,他说他是经纪,问我有没有兴趣去夜总会当公主。
我没想理他,直接转过身背对他,拒绝之意溢於言表,结果这男的不会读空气,竟然直接绕到我面前:“妹妹,你长这麽可爱,一定会很受欢迎的。”
“谢谢,真的不需要。”我索性祭出大招,“我已经结婚,有老公了。”
孰料那人脑子转得更快:“人妻也很受欢迎的。”
干,救命啊。我直接拎起我的包包掉头走人,结果那花美男竟然带人来追杀我,我加快脚步,直接跑到西瓜汁的摊位去找我家金丝雀,一把扑进他怀里:“我遇到怪人了,他一直想招呼我去做公主。”
金丝雀揉了揉我的脑袋,往我来时的方向瞥了一眼。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他勾勾手指,藏身在附近的两个魁梧黑西装立刻走向那个花美男跟他的跟班。
“我们家瑄瑄长太漂亮了。”金丝雀笑着说,“以後你还是别这样穿出门了,我怕你被怪叔叔拐走。”
不,我觉得怪叔叔都没有你们几个变态可怕。我默然。
吃饱喝足後,我们进到娱乐城,娱乐城顾名思义就是给人放松的地方,但基本不会看见家长带小朋友来玩,这里龙蛇混杂,出没的人物都很复杂。会来娱乐城玩的多半都是成群结队的年轻人跟学生。
像我这种咖位的大佬通常也不会来娱乐城玩,而是会去赌场撒钱展现财力。只不过我今天是跟金丝雀出门约会,我并不想带他去赌场。
娱乐城我也是第一次来,颇有些刘姥姥逛大观园的感觉。我挽着金丝雀的手臂,跟他四处乱逛,逛到夹娃娃机的专区後,我兴奋地搜索目标,最终在大台的夹娃娃机台里发现了我心心念念的长尾山雀。
我抓着金丝雀凑过去,快乐投币,失败十次之後我的脸色有些垮掉。金丝雀柔声安慰我:“瑄瑄,放轻松,看准再下夹。”
金丝雀覆上我的手,摇杆在我们的手中摇晃,机台里的爪子也跟着旋转起来。转到某个程度时,金丝雀猛地按下按钮,在爪子触碰到长尾山雀时抽爪,直接就把长尾山雀甩进洞里。
“瑄瑄,我们成功了。”金丝雀抱了抱我,弯下腰去把长尾山雀捞出,把它塞进我的怀里,“抱好,别掉了。”
我感动地看着金丝雀:“宝贝你好厉害!”
金丝雀哼哼一笑:“我以前练过的。”
玩了一晚上,我抱着战利品满载而归。
当然,我在娱乐城也有遇到一些奇怪的插曲。那时金丝雀去上洗手间,有群头发染得五颜六色,身上刺青的混混见我落单,就跑来跟我搭讪。
我寻思我真的是虎落平阳被犬欺,我堂堂黑道大佬穿个女装而已,竟然就变得谁都不认识──算了,还是别被认出来好。
就是很典型的霸总偶像剧展开,他们围住我不让我走,我回忆了下偶像剧的剧情,说:“你们再这样我要喊人罗。”
其中一个混混讪笑道:“哥哥们只是想跟你做个朋友,你喊人干嘛?”
另一个混混也笑:“你要不要跟哥哥们一起去玩啊?”
我清了清嗓子,立刻放声大喊:“救命啊──有人性骚扰我──”
虽然按照偶像剧的情节发展,接下来会是男主英雄救美。不过现实情况是,我的叫声引来了附近看场子的黑西装,腰间别着甩棍的两个黑西装走了过来,关切这里发生了什麽事。
看见黑西装,那几个混混都变得很怂。我正想开口,不知从哪冒出来的黑西装跟看场子的人会合,他们像是认识一样,交头接耳几句,把围住我的混混全都抓到一边。
这时候金丝雀也慢悠悠飘了回来,黑西装们齐齐向他鞠躬行礼,他摆摆手,懒懒地问:“发生什麽事?”
看场子的黑西装答道:“我们听见这位小姐的叫声,就过来关切了。”
金丝雀看向我,瞬间了然:“以後你只准在家穿女装给我看。”
我用手肘捅了下金丝雀,咬牙切齿:“你也不想想是谁给我穿的。”
金丝雀笑了笑:“你穿什麽都好看。”他转头对黑西装说,“带他们去学习一下如何尊重人。”
黑西装领了命,把那几个求饶的混混带了下去,莫名让我有种皇帝下令把人拖去杖毙的既视感。
後来我问金丝雀:“为什麽他们都那麽尊敬你?”
彼时金丝雀正跟我吃着冰,他舔了舔冰:“他们知道我是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