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拖着睡袋头也不回的走了,身后的争吵戛然而止。
傻逼。
不,傻逼们。
次日清晨,我从睡袋里迷迷糊糊爬起来,寒意笼罩了我全身。裹着毯子坐起来,我仅剩的一只眼刚恢复一点视线,还没开口问顾北知和楚白秋为什么坐在草地上却不叫我起床,仰头就先震惊到失语。
只有站在山脚下,才能感受到汗腾格里峰的宏伟。仰头不能见其顶,只能先看到嶙峋瘦削的山石,然后是光裸枯黄的草皮。最后把头仰尽,才能看到我此生以来见过的最壮丽的画面。
天色是半澄半浑的,西边还残留着浓墨一般的夜色,星罗棋布,熠熠生辉;而东边却已迎来一轮浑圆滚烫的红日,带着无边无际的气势,从山峰次第之间一跃而起。随着那轮光华的射出,整片天空都被染得火红,如熊熊燃烧的烈焰,如泼溅挥洒的朱红,一副势要将十万里江山吞尽染遍的恣睢。而在那轮光华四射的红日之下,默默蛰伏的是连绵无际的群峰,此起彼伏的剪影如无数笔直向天的巨手,莽莽漠漠似是要将天地接起,又如要捞尽这轮太阳,将它的光辉永远的留在这片大地上。
群峰之巅,是雪白的积雪。而现在,这亘古不化的白色也被朝霞镀上一层滚烫又壮美的血红,如辉煌的烈焰在月华之中燃烧。这轮朝霞,千万年以来,日复一日的用自己的热量披拂在这片古老而沧桑的山脉之上,誓要染尽一切、吞尽一切。
这就是日月,这就是天工造化,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万古如斯,唯它永恒。
那一瞬间我几乎热泪盈眶,当即就要融化在这片壮丽绝美的画卷之中。这是人内心最深处对于大自然的敬畏,只有在这一刻,我也好、楚白秋顾北知也好,我们都被剥去了各种各样的身份,真正的作为一个“人类”,被大自然所震撼。渺沧海之一粟,无论我们在自己的世界里如何斗得死去活来,最终,都将敬畏于天地的宏大、认识到自己的渺小。
整整十多分钟,我们谁也没有说话,直到那轮朝霞完全的出现,气势汹汹的升上天空,整个日出的过程结束。我才坐下去收纳睡袋,头也没抬的说:“出发。”
诺苏的标记很隐蔽,所以不是很好发现,再加上汗腾格里峰也有一些野生动物出没,多少破坏了一些。我们寻寻觅觅找了大半天,才走完最后一点路,停在了一个被荒草遮盖大半的洞窟面前。
这是一个典型的矿洞,地表的植被显然比同海拔地区稀疏不少,因为底下有金属含量过高的矿石,并且金元素又是极其稳定的金属元素,植物更加无法生长了。我掏出工兵铲在石块上轻轻敲了敲,很轻松的就敲下来一块石头碎屑,证明此处的矿石硬度非常低,也符合金矿石相对较软的特征。手指用力碾碎,随着阳光照一照,能看到粗糙的闪光颗粒。
这些都是诺苏教我的,我爸从来没告诉过我这些,也许,他的设想里,我会继承他的衣钵,在锦市老老实实玩些楼盘、股票之类,他从来没想过我会来到艰苦偏远的矿洞。
矿洞是斜向下的,坡度不高,有人工开掘的痕迹。洞口比较窄,只能容得下一个成人进出,我确定了坐标,二话不说拿了登山绳绑在腰间,拿着地钉就往旁边质地较硬的山石走。
顾北知忙拦住了我,说:“阿醒,我先下去,你在上面等我探探情况。”
我一边把地钉安放好,一边用工兵锤将它一下一下砸进去,头都没抬:“我是领队还是你是领队?”
顾北知眉目里就流露出一股无奈:“你是,但是......”
“我是领队,那你废话什么?”我把地钉狠狠砸进去,再用鞋底碾了碾踩实,熟练的往上打八字结,将登山绳栓好,又用手试了试牢固度:“还是你觉得我现在仍然没有跟你坐在同一张桌子上谈判的资格?”
顾北知立马闭嘴了。他三次轻视我,一次我当着他的面跳了冰河,一次被我打了药拿走了证件,一次我当着他的面上擂台搏命。我和自己赌了三次命,终于教他学会了尊重我。
楚白秋抱着双臂,居然什么也没说。顾北知惊异的看了他一眼,楚白秋看出了后者脸上“你怎么不劝劝他”的表情,好整以暇的说:“阿醒一直都是个很厉害的人,把他当笨蛋看的只有你一个,傻逼。”
我拽着登山绳的手顿了顿,什么也没说,蹬着山壁开始慢慢往下走。
我自己曾经的懦弱、白痴和天真,现在想来,实在让我自己都汗颜。但是从很早之前,楚白秋就莫名其妙的认定我是一个聪明的小孩,所以在我死活学不会那些复杂困难的课程的时候,他才会大发雷霆。他觉得是我不努力,却从来没觉得是我不聪明。
和顾北知把我当个宠物不一样,楚白秋从一开始,就把我当伴侣看。
说不上心里什么滋味,我慢慢沉入黑暗里,一边拽着腰上的登山绳,一边细细的在山壁上摸索,试图寻找诺苏留给我的记号。
我不知道这个斜向下三十度的矿洞有多深,诺苏下来的时候也一定不知道,所以他的记号大概率在偏洞底的位置。我小心的探索,大概下行了七八分钟,双脚终于触地,我赶忙拽了拽绳子,提示上面的人我落地了,然后解开腰上的扣子,开始在黑暗里摸索。
在山壁最底下,我摸到了一个小小的箭头,大概是往西的方向。
因为不知道祁之晨是否留了人把守,我也不敢打开强力手电,只能在黑暗里等着上面的人一个接一个下来。落地之后我数了数,除了我们三个,上面留了两个人放哨,一个人要在洞口接应,也就只剩七个人能跟我进去。
也够了。
51
我借着洞口的微光,对他们比了个向西的手势,然后躲在山石的拐弯处,咬开一只小小的冷焰火,轻捷无声的往深处一投,同时探出头飞快的看了一眼。通道十分曲折狭窄,山壁上全是凹凸不平的矿铲开凿的痕迹,但却能看得出来,里面打理得很干净,几乎没有绊脚的碎渣,也没有留下把守的人。
我弯曲手肘,小臂垂直指地,手指紧闭,从身后向前摆动,示意众人前进。
这也是诺苏教的,我学得其实非常一般,但是和这些人简单的沟通交流是没问题的。
一行人拿着武器,沉默而轻捷的在矿洞中前行。开凿的条件有限,矿洞非常低矮,我们都得弓着腰低着头,这非常不利于警戒,所以更得打起精神。
每个岔路口,我都会在山壁上摸索一会儿,找到诺苏的记号。
走了大概数百米,矿洞越来越低矮,我们几乎无法保持走姿,不得不半跪下开始膝行。武器也必须佩戴在腰间,关上保险,免得走火。我不会用枪,所以身上戴的手枪其实就是个摆设,我只跟诺苏学了一些格斗术,真正的武器是我小臂上能伸缩的臂刀。
洞中几乎看不见光亮,我们都是凭着手感摸索前进,因此非常注意落手的地方。毕竟谁也不知道地上有没有锋利的山石,在这里被扎破了手,是非常危险的。
又膝行了一会儿,我走在最前面,隐隐看见透进来一丝光亮,瞬间向后比了个“停止”的手势。十个人本来已经爬得有点麻木,随着我的手势,立刻精神一振。我刚想拐过这个弯探出去,却隐隐感觉到有模糊的话音,顺着矿石嗡嗡而来。顾不得许多,我立刻将耳朵贴在山壁上,提起精神仔细的偷听起来。
“......不愧是裴老板,我爸还在世的时候说过,他所见的人里,老裴是个数得上的人物。我当时见小少爷,还以为是虎父出了犬子,连带着对裴老板也多了轻视。不过,现在看来,原来是一脉相承的狠,都是扮猪吃老虎的主儿。”
祁之晨的声音还算平静,只是我听到“裴老板”三个字,瞬间愣在了原地,脑子里嗡嗡作响,再也顾不上其他。
是、是我爸吗?他还活着吗!
而另一头却没说话,急得我忍不住呼吸都急促起来,可是我心里知道,越是焦灼就越是要冷静,紧紧的掐着我自己的大腿,掐得皮肉生疼才维持住理智。
“裴老板,都到了这个份上,我们都在彼此手里吃了大亏,就没必要再争斗下去了吧。我都说了,我是带着诚意来的,您把掌上明珠嫁给我,我出半座金矿作聘礼。不是舍不得剩下半座矿,是西北地界上,就不能有不姓祁的东西!我这分诚心,您可感受到了?”
又是长久的沉默。
我心跳如鼓,耳朵里嗡嗡作响,几乎是渴求的把整个脸都贴在山壁上,生怕错过那一头一丝丝的声音。
“......祁家主,虎父无犬子,该是我对你和老祁说一句。”如此嘶哑,如此疲倦,像是沉甸甸的风箱,每个音节都透着漏气的颓败,但是他刚开口说第一个字,我的眼泪就唰然落下。我死都忘不了,那就是,我爸爸裴安的声音!
他听上去几乎苍老,声音里却有种浑厚的沉稳:“四十年前,我还是个街头舔血的小混混,能有今天的家业,全靠两位贵人。一位是我退伍以后介绍我来新疆做生意的老首长,一位就是你父亲,老祁。我在新疆能把毛子的路子走通,能拿下那批煤,老祁尽心竭力,我感铭于心。但是,我和老祁不是一路人,该还的我都还了,我们两不亏欠!”
祁之晨说:“亏欠倒也不至于,只是我父亲死前,提到你的时候还叹息,说你如果愿意留下来跟着他在西北干,早就不知道攒下多大的家业了,何至于跑去锦市看人脸色、给楚麒当狗呢?裴老板,我真不明白,我爸给你的许诺不够多吗?还是你们裴家人,就是喜欢给楚家人当狗?嗯?”
他最后那句话,堪称怨毒深重。
我不知道我爸听没听懂、知不知道我和祁之晨的纠葛,我只是听到他咳嗽了两声,不仅没生气,反而低低笑起来:“老祁啊,是个好兄弟,但是他行事的风格,太狠毒、太辛辣,和裴某当不了一路人。你要说我在锦市给楚麒当狗,倒也没错,我的确是看人脸色,也的确......在危难之际被人一脚踢开。但是楚家千不好万不好,总有一点好他家门风清白、自持身份,别说我和他家无冤无仇,就是冤仇深重,楚麒纵然袖手旁观,却也不会落井下石。如果我把阿醒托付给他们家,他们家甚至还会将阿醒小心呵护、绝不会有负于我!”
祁之晨没说话,大概是被我爹干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