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1 / 1)

所幸,紧接着就听见他继续道:“刚入行,还是想多点积累。纽约到底还是全球最先进的市场,有最顶级的投资人,在这里可以接触到的人和事,香港根本不能比。”

“这倒是真的,全宇宙金融中心。”宋明媚笑着附和,两人顺着这个话题聊下去,那个二选一的抉择似乎就这么揭过了。

丁之童便也说服自己,这件事只是她想多了。

去或者留,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考虑。商科留学生毕业之后可以申请开通一年的实习签证,简称OPT。有些人就算找不到工作,也会选择拿着OPT留在美国,随便找个实习,哪怕没有报酬,一边混着一边继续找正式的工作。而摆在冯晟面前的是一家BB投行的offer,虽然不是他理想中的职位,但真要放弃也的确挺纠结的。他会这么选,当然有充分的理由,跟她没有关系。

从餐馆出来,回到宿舍已经十点多,丁之童收到甘扬发来的短信,就三个字:吃完了?

她回了一个“嗯”,那边没有下文。

丁之童猜他大概气还不顺,也懒得去哄,丢下不理。直到洗漱完毕换了衣服,楼下门禁的铃声突然响起来,她似有预感,赶在宋明媚前面跑到门口去接,果然看见黑白监控画面里一张熟悉的面孔,正对她笑。

“谁啊?”宋明媚在里面问。

“隔壁的,没带门卡。”丁之童回答,赶紧按灭了显示器,溜出门去。

她往下走,甘扬往上,两人在楼梯转弯的地方相遇。她脚底下比他高那么两格,弥补了身高差,难得居高临下,微低着头,眼睛对着他的眼睛。

丁之童问:“你来干嘛?”

甘扬说:“就是想看看你,还有……”

“还有什么?”楼道里挺暗的,她已经摘了隐形眼镜,有点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甘扬没说话,又走上来两步,把她拥进怀里,然后低头吻了她。那是一个拆分开来的慢动作,鼻尖碰到鼻尖,然后找到她的嘴唇,微微侧头,再侵入得更深。唇舌温暖,濡湿,干净却又贪婪。丁之童脑中空白了一秒,连呼吸都忘了。两个人吻了很久,就像是突然陷入了一个与世隔绝的结界,四周静默得只能听彼此喘息的声音,房子外面的雪和冬天的空气也突然有了温度和味道。隔着一件薄卫衣,她可以感觉到他身体的暖意,心跳的变化,以及每一点细微的动作。

等到缓过来,丁之童发现自己两条手臂已经环在他脖子上,整个人紧紧贴着他。她试图退后,但甘扬却很满意这个姿势,一只手按在她背后不许她动,又低头在她唇边亲了一下,这才松开她,关照她说:“楼道里也挺冷的,你快回去吧,明天上我那儿吃饭。”

听这意思,倒好像是她不舍得,他劝她别太贪恋了。

丁之童怕他自我感觉太好,存心做出一个不屑的表情,问:“你来就为这个?”

甘扬看着她笑,点点头,也就回她一个字:“嗯。”然后转身下楼走了。

丁之童站在原地,两只手插在卫衣口袋里,一只脚悬空踢着台阶,看着他的背影,竟然从中品出了一点弦外之音:明天,再继续。

没有理由,没有预兆,她心里重重一顿,脸也跟着红起来。那种感觉,像是她进入初中预备班的第一天,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一个漂亮的男孩子一见钟情。而不是在大学里,因为同寝室其他三个女生都脱了单,她觉得自己也该有个男朋友了,所以才接受了某人的追求。

大四毕业前夕,她准备出国,那个某人进了上海某外资企业做管培生。两人异地没多久,电话里聊天,根本找不到话题,视频也总是面面相觑,索性各忙各的。后来因为一点小事冷战,说断,也就断了。她没觉得有多难受,也没什么遗憾,反倒松了口气。

但这一次,不会这么容易脱身。

丁之童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在这段感情的开端就已经想到了结束。

第13章 那的确是一个快乐的冬天,但她也知道并不全都是冬天的功劳。

转身上楼,发现房门开着,宋明媚就站在门口,脸上似笑非笑,看着她说:“你可以啊……”

丁之童一怔,像是做坏事被抓了现行,但还是故作镇定地走进去,不做解释,也没承认什么。

倒不是存心隐瞒,而是她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自己跟甘扬这算是开始谈恋爱了吗?

她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他明年才毕业,以后有什么打算,两个人根本就没提起过。而且,他还比她小。一岁?或者两岁?她甚至连他多大都不知道。

准确地说,他们只是酒后一时冲动,莫名其妙地约定谈个恋爱,只是一起吃过几顿饭,一起跑过几次步,还在楼道里亲了,仅此而已。

不过,那个吻让她感觉不错,打算再试试。

第二天午后,甘扬如约到宿舍楼下来接她。

丁之童还是一身卫衣卫裤,外面套了件薄羽绒,头发在脑后随便扎了一把,脸上妆也不化,换了双跑步鞋,背上书包就要出门。

宋明媚已经猜到下面等着的人是谁,有点诧异地看着她,说:“这人约女生跑步,原来是真跑啊?”

丁之童也觉得好笑,点点头,回答:“对啊,真跑。”

走到楼下,透过玻璃就看见甘扬等在门外。他还是穿得很少,一身跑步的装备,外面连件冬衣都没有,隔着衣服就能辨出他身体的轮廓,看起来却一点不嫌单薄。紧身裤勾勒出两条长腿,上身也就一件长袖外套,都是黑色,但加上那张脸,在一片阴霾之下还是显得分外年轻鲜亮。嗯,就是那种她一边大口吃赛百味一边远远观赏的类型。

但现在这类型近在眼前,她推门出去,他便过来牵了她的手,在她唇上亲了一下。动作自然而然,只有她还不习惯,心里一边怦怦跳着一边纳闷,怎么就走到这一步了呢?

既然说好晚上他做饭,两人先开车去小镇上的超市买了菜。

出国之前,丁之童接受过丁言明的速成培训,会做几样简单的食物,炒蛋,番茄炒蛋,番茄蛋汤,蛋炒饭。虽然种类不多,但老丁觉得女儿是读书人,而且还是将来要赚大钱的那种,会做这些就足够了。后来,丁之童就靠这几道菜,以及食堂、流动餐车和方便食品活到现在。再看甘扬采购的种类,鳟鱼,T骨,黄油,肉豆蔻,各种时蔬,已经远远超出了她内存的食谱。她有点怀疑他是不是真的会做,但反正也不用替他心疼钱,只管拭目以待就可以了。

等到了他住的地方,更加意外。那是一座距离学校两公里左右的独栋住宅,两层楼,外面还有个大花园。她估计不出面积,反正就是很大。

不过,让她惊讶并不是房子的大小房子大,早就听说过了而是车库和花园里的玻璃暖棚。

车库里除了那辆1966年的野马,还有一辆奶油色的庞蒂亚克GTO,也是老爷车,正在修复中。

至于暖棚,她本以为那里面就是一些花花草草,但甘扬走进去给她介绍,指着左边说:“这是我种的西红柿。”然后又指着右边说,“那是我种的小青菜,还有我发的黄豆芽……”

这是什么退休老大爷的田园生活?丁之童笑出来,说:“你还有什么奇怪的爱好,一次性都告诉我吧。”

“这怎么是奇怪的爱好呢?”甘扬即刻反驳,“种菜是中国人的固有属性,有中国人的地方,必然会有菜园子。”

丁之童耸肩,说:“那我种仙人球都会死,大概要被开除国籍了。”

甘扬嗤笑一声,只当这是个修辞手法,没问仙人球究竟怎么给她养死的,先抱着纸袋去厨房,把买来的食材处理了一遍。手法熟练,刀工还挺好,这下丁之童可算知道他是真的会做了。反正她也帮不上忙,就在客厅里瞎转。

果然,看见了传闻中的那个柜子,的确占了一整面墙,上面放的都是运动鞋。她抬着头,从上到下检阅了一遍,其中有不少一看就知道是vintage,而且同款不同色的都可能有好几双,想必是费了一番功夫的。可说句实话,真没什么好看,有些还非常丑,她不太能理解为什么有人要收集这个。

“这一排,都是1979年的AVIA,”甘扬弄完了厨房里的事情,洗了手过来,指着她正在看的那几双,给她现场解说,“那时候在美国运动鞋里排前五,也买过NBA球星代言,滑翔机德雷克斯勒,还有助攻王斯托克顿。”

丁之童听得有点懵,心说她怎么没听说过啊,只问:“后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