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1 / 1)

这故事讲出来,Wilson感同身受,说他第一次做WOD,workout of the day,感觉就好像workout of the death。好在有铁三和斯巴达的基础,上手算得顺利,差不多两个月之后,那种感觉才渐渐变成了“不是很想死,也不是很想活”,但偏偏就是会想要再去。

换完衣服从更衣室出来,Wilson还是穿着那件旧旧的深蓝色大黄M的T恤,两个人正说着话,甘扬也到了。

丁之童看见他,朝他挥挥手,转身找教练去了。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教练带着她做周期训练,这一天轮到练体操动作。

那个训练馆本来就不大,最近晚上出来健身的人也比从前少了许多。她挂在史密斯架上做悬垂举腿,甘扬和Wilson都是临时约的drop-in calss,就在对面跟着另一个教练一起做WOD。

三个人站在白板前面看训练计划,甘扬跟Wilson要了一样的重量。

教练说:“可是你的体重比他轻几个级别啊。”

甘扬回答:“那我再往上加二十磅好了。”

Wilson看看他,问了一句:“For time?”

“For time.”甘扬欣然应下。

两人握手,就这么开始了。

For time,计时,同一套动作看谁先完成,这是要比赛的意思。

热身之后,先是在跑步机上跑一英里。

当时的背景音乐是NEFFEX的Things Are Gonna Get Better,说唱后面的副歌部分反复着的就是一句Just keep pushing through,yeah what you got to lose?还挺励志的。

甘扬一边跑一边看着丁之童,丁之童也不躲着他,一边练一边看着他跑。只觉对面的人仍旧有径赛运动员的颀长和舒展,不是那种刻意练大的身材,但一看就知道比从前更有力量了。

而且,加起来快七十岁的两个男的发神经,有意思。

她这么在心里品评,直到那边二位跑完一英里,开始奥举深蹲。

也不知道谁先开的头,两个人一眨眼都把衣服脱了,上身赤裸。用的当然也是那种健身房和球场上最常见的脱衣方式,手探到背后抓住脖领子,一下从头顶拉掉,再单手扔到场边。

教练在旁边提醒丁之童集中注意力,其实自己也老往那儿看。还有旁边一个第一次来只能拿着杠铃杆子练习的女的,以及前台负责放音乐的小哥。

BGM偏又换成了Chase Holfelder的Animal,歌词太欲,唱法更欲。一时间,丁之童脑子里都是那一句,I feel the chemicals kicking in,搞得画风有点不对劲。

第80章 欲望到了这种程度是有些疼的,甚至叫人分不清是利刃还是蜜糖。

奥举深蹲之后,又接着爬绳子。

甘扬力量稍逊,但耐力和自重动作明显占优。Wilson被他在单杠架子上反超,又在杠铃杆子下面追回来。两人就这样交替领先,互不相让。

比赛进行到最后,一组双力臂做到力竭,疯狂面部代偿,拍下来简直可以做表情包。丁之童甚至觉得前台小哥假装刷手机,其实就是在拍照。

……8、9、10,她屏息跟着默数,只看见甘扬放手下来,Wilson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完成。教练只有一个拿在手里的秒表,自然分不出伯仲。

甘扬这边才刚下器械,双手叉腰气还没喘匀呢,一直在旁边举杠铃杆的女的已经跑过来,跳起来跟Wilson高五击掌,说:“Wilson你太棒了!”像是带着阳光下所有的正能量。

甘扬有点懵,丁之童只是在对面看着他笑,点点头,用眼神说:嗯,没错,人家一起来的,世界变化就是这么快,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她的课也结束了,拉伸完跟教练道别,转身推门去更衣室。甘扬几步追过来,弹簧门在他身后合上,走廊里就他们两个,训练场内的音乐忽然隐去,周围一时安静下来,好像连呼吸的声音都听得到。他一把拉住她的手腕,刚举完铁的掌心尤其炽热,汗水腻在一起,闻起来也有隐约的金属味道。

“我去淋浴换衣服,等会儿一起吃饭。”丁之童就这么让他拉着,没等他问,先开口解释,像是看穿了他怕她就这么走掉。

不多时,四个人已经收拾干净,坐在饭店里吃饭。

举杠铃杆的女的是M行香港分公司PR的同事。丁之童上午跟Wilson打招呼,说晚上想多叫一个人一起去训练馆,Wilson欣然同意,把这位也叫上了。

丁之童和甘扬只管吃饭,在旁边听着他们聊天。显然也是才认识不久,话题就跟在那天“夜上海”聊的差不多,Wilson把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最后还是问:“要不要再去酒吧坐坐?”

丁之童忽然好奇,问他:“上回在曼谷培训,你十六型人格测试的结果是什么来着?”

Wilson想了想回答:“ENTP?”

她尚在回忆这几个字母代表的是什么意思,甘扬在桌子下面踢她的脚,用眼神说:走啦!

丁之童笑出来,一口喝完杯子里的酒,坚持做东道付了账,才与那二位告别。

出了餐馆,他们走在夜色下的街头。

“刚才练得爽不爽啊?”丁之童想起来就要笑。

甘扬不肯承认是自己误会了,嘴硬解释:“嗯,我就是看不惯这种人,都几岁了还穿大学T?”

丁之童却道:“你从前那件熊头T也挺好看的。”

甘扬记得,那时候给她当睡衣穿过,白底子上有一头棕熊,抱着个红色大写字母C。也不知是画手水平有限,还是故意为之,熊的表情奶凶奶凶。

“你还留着吗?”丁之童又问。

甘扬没说话,拉住她的手。丁之童没看他,继续往前走。他便也静静的,只是在过马路的时候变成十指相扣。心跳快起来,却不是突然飙升,而是一阵一阵,荡荡悠悠。

她没话找话,看到街边破裂的玻璃和墙上的涂鸦,说前一阵电影院里放映《小丑》,银幕上哥谭市大乱,下面观众席里有人起立鼓掌,她就已经觉得很魔幻了,等到了外面一看,一群人正挥着棒球棍砸地铁站的玻璃,往里面投掷燃烧的酒瓶。

“怎么变成这样了呢?”她感叹。

“是世界?还是我们?”甘扬背歌词似地接下去。

只是句玩笑,却没想到后面有人跟上来,用粤语演说:我们的目标就是建一个全新的香港,大陆人看不惯可以滚回去,皆大欢喜。

她看到那几个人身上的黑衣,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明知道只要闭口不答就能避过去,或者跟他们说英文,只要英文比他们流利,对方气焰就没了,就是这么神奇。

但许是刚才喝的那杯酒突然上头,又或者是因为从训练馆出来,自以为天下无敌,她开口说:“我在香港九年了,我随时可以去换永居,我本来是很喜欢这个地方的,温暖,湿润,还有港马,但现在搞得跟本地的同事都没法聊天。所以你们砸来砸去到底在想什么?就算你们不喜欢的人都走了,你们不还是留在这里?”

只是一瞬的冲动,甘扬也已经展臂护住了她,加快脚步往前。但那黑衣人并没有散去,当时街上鲜有行人,连过路的车都很少,大约是欺他们势单力薄,一直跟着他们挑衅。再往前,另一个路口似乎又有黑衣黑伞的人正朝这里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