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日子没过多久,和尚和天师的话就初现端倪。
不到三岁的小丫头片子,路都走不稳当,竟能成为全府上下夜叉星一般的存在。
“莫不是喂不进饭,整日胡玩,夜间睡觉总折腾人?”谢九楼问,“放三岁孩子身上,这也是常有的。”
放三百余岁的提灯身上,也是常有的。
谢九楼想着,便忍不住笑,正暗自感概,一瞥眼,瞧见提灯乜斜自己很久了。
他凭直觉,提灯那眼神是明晃晃知道他在想什么。
“若是这样,那便好了。”姜昌道,“我那个妹妹,其骄纵蛮横乃根骨天生。打会说话起,第一句话就是扯谎。我只说一件,便够你们晓得她性情之恶劣。平日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是她七岁半的生辰。”姜昌看了看对面二人脸色,说,“你们没听错,就是七岁半。只因喜欢全府上下为她一个人折腾,她打四岁起便想出这个名目,每隔六个月过一次生辰,庆她又长半岁。”
“生辰前一晚,陪她从小长到大的一个奴婢,听她说一句想吃宵夜,便去现做了一碗桂花酒酿红豆圆子。端到她跟前,她只看了一眼,竟是一口没吃。你们知道为什么?”
二人等着下文。
姜昌摇头解释:“那圆子是奴婢亲手搓的,夜里暗,小厨房尽都歇下,只一盏油灯照着她揉面,也没人帮衬。我那妹妹,只因见到碗里红豆圆子大小不一,便往里头啐了一口,说什么也不再看一眼。奴婢没法,主子不吃,她也不敢偷吃,只得将自己做了半夜的宵夜倒掉。谁知第二日晚宴,我妹妹当着所有主子奴才的面寻那奴婢的不是,哭闹着非要将她赶出去。”
姜昌看向提灯:“公子既也是富贵场里出来的,当知晓我们这样人家,为奴的一旦被赶出家门,那不比一头撞死还来得难受?果不其然那奴婢也这么做了。生辰当日出了人命,我那妹妹先不说晦气,竟是半点也不动容的。只叫人收拾了尸体,该吃饭还吃饭去。后来我问她:‘难不成就因为一碗圆子不规整,你就要赶人出去?’,她说:‘我赶她不为一碗圆子做得不好,只为我要吃宵夜,她倒了那一碗,竟没给我做第二碗去。’”
谢九楼不以为然:“若我是那奴婢,辛辛苦苦做第一碗出来,却得到那样的对待,只怕也得伤心死。哪还顾得上去做第二碗?”
姜昌凝视他少顷,说道:“恕我冒昧,公子应当不是什么朱门绣户里头出来的?不是笑你出生低劣,只是哪怕为奴,你恐怕也没在我们这样的府里头当过?”
谢九楼不置可否,只问:“你怎么这么说?”
提灯倒明白姜昌言下之意:“那样的府里,别说做主子的,就是那些自己就是奴才的,也不敢像你一样,盼着主子去体谅自己的感受。‘若我是那奴婢’?你的想法,在那种地方,本就是无稽之谈。”
谢九楼沉默一瞬:“也不是所有的府邸,都不允许这样的无稽之谈。”
提灯说上兴头了,脱口便呛回去:“你当天下都是你的无镛……”话说到这儿,对上谢九楼的眼睛,硬生生拿指甲掐了一下手指,余下的字就咽了回去。
谢九楼没听清,追着问:“天下都是什么?”
提灯顿时望向姜昌:“后来你妹妹怎么样?”
谢九楼扯扯他袖子:“你还没说呢,天下都怎么?”
姜昌看看谢九楼,又看看提灯,低了低头,接着说:“许是天道为了应验那和尚的话,我妹妹性情顽劣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她打娘胎起,先天不足,体弱多病,多少回从鬼门关勉强救回来。倒也称得上和尚所谓的‘坎坷’。”
“她三岁时高烧不退,全府上下正为此着急,地牢里又有人来报,说三年前被挖了眼的天师突然请求召见。老爷这才想起他来。念着死马当做活马医,便见了。那天师一上来就说,他在牢中苦算三年,总算找到能克化我妹妹一生煞气的阳胎。”说到这里,他转而对提灯道,“同你这琉璃灯看生看死大概一个道理,我妹妹是恶,那阳胎就是善,恶为阴,善为阳,天师说,只要去到某处,将那阳胎带回须臾城,他自有办法调转二人运数说白了,就是找个人给我妹妹替命挡灾。”
言至于此,在场都预料到下一步是什么状况。
“那阳胎,就是囡囡?”
姜昌点头:“奇的是,当年府邸奴仆人丁数百,天师非要我去寻找那胎。事关自己亲妹妹性命,我当即上马,跋涉百里去到了他说的地方。”
那地方真偏,姜昌记得。荒无人烟,饿殍遍野,他挨家挨户地打听也没用上半天时间多数房子里头空空荡荡,不是蛛网就是被噬空的尸骨,村民看他的眼神不是在看一个公子,而是像在看一块包得光彩照人的好肉。
姜昌忍着惊骇快马加鞭地找,终于找到那户人家:女主人出去做工,留男主人在家,刚好他来,便迎了。两夫妻膝下无子,只一个独女。他拿着天师给的消息一对,果真出身年月甚至生辰都和自己妹妹分毫不差。
起先他还踟蹰,“买人”二字卡在喉咙里怎么都说不出口,毕竟这虽是穷苦人家,到底不是奴籍,谁家孩子不是父母心头肉,怎么会舍得轻易给人买去?
他还犹豫,男主人却早已看破他此行目的,点头哈腰地旁敲侧击
这孩子跟着我们也是受苦,哪里养得起哟!女娃又娇贵,大了嫁出去,还能指望给我回本不成?倒不如不养!前儿想问问哪些老爷府里肯收,不要钱!白送过去都没人要……嫌脏!又不机灵!头发都给我愁白了!我说不如扔了算了,她娘又不肯,天天在家里提着刀跟我闹!女人么,不就图着能给她找个好去处,自己跟着享福?
您要是肯买了,我给她娘,也好有个交代。
姜昌顺理成章往自己钱袋子摸,问多少银子愿意卖,八百两够不够?
最后那句还没说出口,男主人咧嘴一笑,说两块猪颈肉,十斤大米就成。
他被领着去看人的时候,囡囡正趴在树根底下扒草吃着玩。那一身脏得,指甲缝里都是泥,脸快看不出原本颜色,也不知多久没洗过。
只有一双眼睛,瞳仁漆黑,一看见谁,眨巴不停,干净得很。
哪里养不起?那时姜昌暗暗在心里责问那位男主人。
草根都扒得那么高兴的娃娃,吃什么会养不大?
他都没问她的名字。荒年乱岁,百姓不鲜易子而食,一个女娃算得了什么?谁还会给她取名字?打出生起就叫囡囡。爹娘光忙着活命都那么累,哪还有精力给别人的盘中餐想个名字。
姜昌拿一块白馒头就骗囡囡上了马,带她去百里之遥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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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chang)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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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提灯见谢九楼听着听着,慢慢出了神,便问:“你在想什么?”
谢九楼只道:“我也知道一个人,倒像姜昌妹妹和那和尚的结合生辰只过半岁,手持一根四股禅杖,着赤金袈裟,裸露一臂,杀人如麻,是个尼姑,法号无渡。”
提灯一怔,再没问下去。
姜昌道:“是么?我走南闯北四处逍遥这么些年,竟从未听说过这人,甚至连半点传说都不曾耳闻。”
“她更广为人知的是那个赫赫有名的绰号。世人都称她‘金袈魔尼’,她却自称是娑婆世唯一的佛。传闻她十六岁时抱着一盒骨灰,访遍了娑婆所有的永净世神庙,每过一处,便将里头佛像尽都砸毁,只留庙中的无相观音完好无损。如此狂悖,却从没人晓得她的本名和来处。算到如今……当有五百来岁了。”谢九楼回忆起三百年前的事半点也不含糊,“不过她有个癖好,凡杀人前,都要先问一句‘听过第七歌么?’若有人答得上来,或可以免遭一难,若答不上来……”
姜昌忙问:“那可有人答上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