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1 / 1)

见自己一走,他一转头不还是去哄云飞星了?还是用自己给他的糖葫芦!

自己吃两个,再给心上人吃两个,二人一道分食,还怪有滋味的是吧?!

林乐凡想到上辈子自己的惨死,再看他们在暮色中你侬我侬的情意绵绵,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仅存的一点愧疚和心软也都荡然无存了!

虽然这糖葫芦也只值两个铜板,算不上贵重,用来打发容纤影刚好也不心疼。

但被这对情侣如此借花献佛,还是让他感到万分膈应,就像自己也是他们感情中用以调剂的一环一样,跟上辈子那样,这不就是纯纯恶心人吗?!

呸!狗男男!

他要再栽一次,他就是狗!

算了!不能看,看了也是白闹心,还是眼不见为净。

林乐凡独自回到了家中,今晚有夜市,别的朋友们还都未归来,他只能自己一个人干坐着。

没人说话,心中又记挂着那夜市,什么都不相干,实在无聊。

回想起今天这一天乱七八糟的事,也只是越想越气,他心中烦闷,待到月上梢头,便实在是憋不住了。

他不知那两人有没有回来,现在又在哪里,但……反正他们也管不着自己吧?

不过饶是如此,林乐凡开门时也还是小心翼翼的探查了一下周遭,确认空无一人,才避开了那片桃花林,绕了个远路,再度进了永望城。

都怪那容纤影那个讨厌鬼今日非要缠着他,他还根本没玩尽兴呢!

而立于隐仙宫山巅内殿的云飞星,亦感知到了他的动向,他眼睁睁的“看”着那抹炽烈的红背着自己,再度钻入了那个他所陌生的、五光十色的世界里……

所以,同别人可以,同容纤影也可以,却唯独同自己,不可以吗?

他就这么……不想同自己一道吗?

云飞星用手指虚描那抹零星的红点,就像是在抚摸那个明亮的灵魂,低喃道:“赤云,你明明说过……会永远留在我身边……”

他按捺不住心境,将手底的石台碾成了粉末:“不可以……忘记……”

【作家想说的话:】

※非常感谢友友们的喜欢和礼物!!!

所以容妹前世就是那样,即使得不到,也誓死要做从中阻挠的搅屎棍!!!

容纤影:我的快乐,你想象不到~?(这小子,几把看来还是不够疼呐

少宫主:桃花雨中乖巧静候心上人一整天,夕阳西下,心上人把情敌往面前一推,拔腿就走……(这心情……简直太妙勒~

林乐凡:你俩(指着俩攻无慈悲),连枝并头,永结同心

把俩娃哄睡后,精力旺盛的快乐小狗自己溜出去浪第二场(都怪孩子太烦人,还没玩够呢!呸!狗男男!

哈哈哈哈这章写得我真的笑得想死哈哈哈哈,少宫主是真被伤到了哈哈哈哈哈

讲真虽然前面看起来很虐受,但这文做好大纲的时候,我都感觉好像全文都太虐攻了

不过我是真的虐谁都觉得酸爽得劲,所以希望评论之后也别为这个吵或骂,更不用没事鉴任何人什么攻控受控、“偏心”、“xx妈”的“成分”,真没啥必要,逮谁就爽谁难道不香吗?

相信我,按照后文剧情,这么搞,脸会疼XDDD

42 我的去留,与他无关(跑路被抓

林乐凡一路做贼似的溜下了山,如同背后有什么洪水猛兽在追赶一样,实际上,在他心中确实也相差无几。

未免再撞上那两人还在桃花林里你侬我侬,林乐凡绕了个远路进城,城里果然如他在半山腰上看到的一样,灯火通明。

一踏入这满是尘世烟火气的花天锦地,林乐凡的心立刻就再度落入了这软红十丈,熙熙攘攘、喧嚣嘈杂,却令他安之若素,怡然自得。

今夜的永望城果真热闹非凡,火树银花的街道上早已支起了夜市的摊铺,林乐凡一贯喜欢这样的热闹,一路闲庭信步的走马观花。

热气腾腾的佳肴、中气十足的叫卖、打桃射柳的游乐、奔走笑闹的孩子、眉目传情的眷侣……

他喜欢这些美味的食物,喜欢热闹悠扬的吆喝,喜欢有得有失的游戏,喜欢活泼可爱的孩童、也喜欢情人之间眼波流转的亲昵……

仅仅是被这些欢声笑语、情意绵绵裹挟其中,便让他像是终于迁徙到了栖身之所的候鸟,忘却了寒冷,沐浴进的温暖的空气。

林乐凡不打算去找先前分开的朋友们,他们想必也已寻到了自己的乐子,不必打扰。

他买了些热气腾腾的小吃随意闲逛,见了路边的孩子奶声奶气的吵吵闹闹,便帮着投壶赢了些小玩意,刚买的糖果也都分去了大半。

他更好吃辣,而不是甜,可每每来到集市,总会忍不住买上些糖果,只因曾经身边也同样跟着一个嗜甜的孩子。

如今,他即便是卖了,也已很少再将这些甜点带回去,只是就地赠与路边的孩子,或是分给朋友们。

看着那几个孩子拿着糖亮晶晶的眼睛和甜甜的笑容,然后兴奋的一哄而散,林乐凡不免感到了几分怅然若失。

岁月如白驹过隙,一切皆物是人非。

看着酒肆里吟诗作对玩行酒令的人,他又情不自禁的想到了上一次来到永望城夜市的情景,更无可避免的想起了那个为自己所累的人十一。

十一是内门弟子,虽没在他面前露过修为,但想来也是不错的。

也不知他现在过得如何,重新回到十年前的现在,他一定也还好好的活着吧?

若不是因为自己,他恐怕也不会有这样的遭遇和结果。

如此想来,他还是不要再和自己扯上关系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