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就连对陈先生只闻其名的人都知道,想认他一个标志就是走到哪手里都牵着皮绳。那条德牧跟着他,机敏地盯着每个靠近的人,既警醒又温驯。

对陈文港来说,这世界上不会有比哈雷更好的狗了。

百货大楼到了,他们把YOYO送到了它常去的那家宠物护理中心。

郑宝秋嘁嘁喳喳,出了门就开始和陈文港探讨买什么欢迎礼物合适:“你们男生一般都需要什么,领带?腰带?皮夹?我想了半天,是不是听起来都像送给老爸的父亲节礼物?”

陈文港心里倒是有个主意,来到百货大楼背后,他径直带郑宝秋去威士忌之家。

这条街上开着各式各样的酒吧,专门卖酒的店铺也在此扎堆。

给人送皮夹领带之类的对方未必喜欢,也未必会戴,买瓶心头好至少乐意喝上几杯。

郑宝秋想了想觉得酒这个选择不错,只不过建议:“红酒是不是更大众?我认识那边那家店的老板,他家很有渠道的,上次还给我爸爸弄来了一瓶真正74年的罗曼尼康帝!”

陈文港笑笑:“可以都看看,比较一下再决定,怎么样?”

郑宝秋说好。

话虽如此,他们转了几家店,最后还是又回到了威士忌之家。

看到陈文港握着那瓶麦卡伦凝神的侧脸,她无端感觉就该是这瓶了。

她自己都奇怪于这种笃定,这礼物其实很冒险:“可这款威士忌是重泥煤的”

除非特别了解对方的喜好,泥煤味这种东西就像香菜,爱与恨两级分化。

爱的人觉得喝威士忌就是为了那股浓烈的烟熏味,不然还喝什么威士忌;

恨的人觉得喝它宛如喝烟灰缸泡的消毒水,闻起来则活像烧了一堆轮胎。

口味是一种很私人的东西,郑宝秋又不曾跟她表哥在一起鬼混喝酒,不了解实属正常。

而陈文港回忆起来,他认识到霍念生的口味,首先是源于他家里的那个酒柜。

住在霍念生那儿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在意过那个酒柜,只是知道他家里有这么个东西。

至于里面是什么古今中外的藏酒,他一律不闻不问。

直到某天陈文港照旧失眠到凌晨,他因为要反反复复做手术,被霍念生没收了所有的烟,想起楼下摆着的一瓶瓶烈酒,于是披衣下楼,寄希望于趁主人不在,寻求一点酒精的安慰。

却发现霍念生不知什么时候来了,正坐在小吧台前独酌。

霍念生那天开的是一瓶苏格兰威士忌,水晶瓶身在镭射灯照耀下熠熠发光。玻璃杯里装着琥珀色液体,上面浮着浑圆的冰球。那杯子叫威士忌杯,就是专门喝威士忌用的,杯底很厚,因为通常需要加冰。

“怎么了?”

“……”

“不会是听到声音特地下楼欢迎我吧?”

“没有。其实我原本想找找有没有酒。”

“医生让你戒烟戒酒。”

“我知道。抱歉,晚安。”

陈文港转身想回楼上去,霍念生忽然又叫住他:“过来。”

他把走过来的陈文港拉进怀里,贴着他的耳朵:“可以破一点例,但是不能喝多。”

陈文港坐在霍念生腿上,在他口中尝到了烟熏、海草、碘酒和海边篝火混合的味道。

那就是浓重的泥煤味。

记忆画面摇晃而破碎,但又有无数细节鲜明突兀。月光像层白纱覆盖在他们身上,霍念生没有揭去那层纱,而是揭开了他的睡袍。这记忆来自他们更早的一段相处时光,陈文港的脸还没痊愈,对霍念生还不是那么了解,哈雷更没出生。

陈文港对郑宝秋说:“没关系。”他对店员说,“就拿这个包起来吧。”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第6章

郑宝秋眨眨眼,仍不太理解,只是她似乎把这当成男人间奇怪的默契,于是没有怪陈文港自作主张。店员递上长条形的盒子,上面扎着深色的丝带,陈文港帮她拿在手里。

这件任务算结束了,然而郑宝秋逛街,基本不存在直奔主题然后立刻回家这种情况。

有句老话叫“来都来了”,十分贴合她在一切购物场所的心态。

紧接着她又拖着陈文港用脚量了大半个商场。

郑宝秋举着衣服:“你帮我看看,是这件牛仔蕾丝的外套,还是刚刚那件缎面绣花的?”

陈文港认真打量半晌,说都好看,只是风格不太一样。

郑宝秋嫌他给的意见完全没有用,最后决定两件都要。

陈文港当了个拎包的架子,跟着郑宝秋走走停停。凡是打着灯光的橱窗没一个能逃过她的火眼金睛,司机因为在宠物中心守着狗而逃过一劫,也无怪乎两个亲哥不想陪她过来。

陈文港倒是不介意花时间陪她逛。

当年他到郑家的时候,郑宝秋还是个一年级的小丫头,把裙子上的小蝴蝶揪下来送他玩从那时候起陈文港心里就当她是妹妹了。这么多年来,他对郑宝秋始终有种宽厚的纵容。

而对郑宝秋来说,家里一堆兄长,只有他是什么话都能倾诉的对象。

郑玉成虽然对她还不错,但跟母亲和二哥关系微妙,不合适深谈;郑茂勋愣头愣脑直男一个,跟他讲心事只会气死。

唯独陈文港内敛沉稳,所有的秘密放在他那里都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