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湘回到葛大娘家,这会儿葛大娘和五叔一家都已经去摆摊了,院子里停着一辆破破烂烂的自行车,春丫说这辆自行车是五叔从废品收购站找来零件,葛元鑫组装起来的。

看起来好像随时都会散架,实则使用感还不错。

林湘垫脚敲了敲葛元鑫卧室的窗户,屋里很快传出闷闷的声音,“有事吗?”

“元鑫哥,我想回一趟梨花大队,这会儿估计没有回村的牛车了,我能借用一下院子里的自行车吗?”

“那辆车是林叔的,你跟他说就好。”

“那我先骑走了,等我五叔回来麻烦你跟他说一声,我晚点回来。”

虽然她在梨花大队有房子,但林母不在,回去只有她一个人,而她家前后左右的邻居都隔得不近,再加上村里还有林大姨一家子,林湘可不敢晚上一个人住,所以肯定还是要回来葛家。

好在现在是夏天,哪怕葛家房间少,怎么也都好将就。

骑自行车可比赶牛车的速度还要快一些,不到半个小时,林湘就赶到梨花大队了。

当林湘的身影出现在梨花大队时,坐在大榕树下乘凉的婶子们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我刚才瞧见了个人,看起来跟妞子有点像。”

“我也觉得怪像的,就是比妞子皮肤黑一些。妞子多水灵啊。”

林湘:……

能不黑吗?

天天大中午顶着烈日卖快餐,皮肤变黑也是她应得的!

现在没有防晒霜卖,哪怕她穿了长袖长裤还戴了帽子,但物理防晒能起到的效果微乎其微。

“等我赚到大钱了,一定自己开一条生产线来生产防晒霜!”

林湘嘀咕了一句,主动跟婶子们打招呼。

“婶子们,我才离开多久啊,你们就都不认得我了?”

“妞子?还真是你啊!”

钱婶儿最先反应过来,凑到林湘跟前,左看看右看看,那种带着审视和打量的眼神,看的林湘浑身不自在。

“人都说京市是个好地方,小姑娘去了变化可大了。可别的小姑娘都是变好看了,妞子你这……”

“晒黑了是吧?”林湘自嘲:“京市再好,那也是对于本来就出生在京市的人来讲。像我们这种小地方过去的,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就已经极其不容易了。要想生存,就得挣钱,要想挣钱,就得吃苦。”

??第二百四十四章 我要结婚了

林湘语气激动地描述了京市的生活有多艰难,婶子们从一开始的羡慕嫉妒,到后头,反而转过头来安慰林湘。

“大城市看起来到处都好,但要想活得好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就说吃这方面,咱们农村好歹有自留地,冬天到处都没菜就不说了,春夏两季的菜,多到吃不完!城里能行吗?”

“那肯定不能行啊!”林湘接话,“城里又没有自留地,想吃啥都得花钱买,而且京市买啥都贵。就说猪肉,咱们这儿猪肉也才七八毛一斤,京市至少得一块钱一斤呢!”

“这么贵啊?那京市买肉需要肉票不?”

“咋不需要?管控的更严格呢!”

婶子们彼此交流了一下自己的感想,纷纷表示,外面的世界再好,都好不过自己家里。

“妞子,那你这次回来是干啥的?”

“拿录取通知书。”林湘扬起笑脸,“拿到录取通知书,我就能念大学了。”

婶子们纷纷夸赞起了林湘,“妞子是咱们梨花大队第一个大学生吧?”

“可不嘛!咱村去年倒是有不少知青考大学,没一个考上的!不过我听说,咱们梨花大队这次除了妞子外,还有个知青也考上大学了,你们知道是谁吗?”

钱婶子翘着个二郎腿,老神在在道:“还能是谁?刘佩刘知青呗!哎妞子,刘知青现在考上大学了,你哥也入伍了,那他俩……”

钱婶子的话故意没说完,给人留足了遐想的空间。

林湘赶忙说道:“钱婶子,饭不能乱吃,话更不能乱说啊!我哥和刘知青一点关系都没有。这话要是传出去了,以后影响到刘知青找对象,那可就不好了!”

“是是是,你哥在京市当兵,你在京市念大学,以后兄妹俩就都留在京市了,那你妈她……”

话题可算引到林母身上了。

林湘故意做出一副惆怅的表情,“提到这个我还发愁呢,我妈非要从京市回来。我都跟她说了,我一个小姑娘刚去陌生的地方,初来乍到啥呀不懂,这个时候就需要亲人陪伴,不然我被人骗去了咋办?好说歹说我妈才愿意留下陪我一段时间。”

“那你妈在京市有住的地方啊?”

“我们学校外头有民房出租,一个月十好几块的租金呢!我哥的津贴一半儿都用来付房租和生活开支了。但没办法,我妈不放心我一个人留在京市,我也不放心她一个人回来。等我熟悉熟悉环境了,再看情况让她回来吧。”

村里人大多如此,虽然心里感激林湘,但恨人有的眼红病根深蒂固,林湘要是不把自己在京市的生活说的悲惨一些,指不定这些婶子们要在背后怎么编排她呢。

和婶子们摆了会儿龙门阵,林湘就回家了。

自从搬去镇上住以后,林湘就很少回来,家里院门锁着,但因为长时间无人居住,家具上都已经蒙上了一层灰尘。

林湘也没打扫,只是在各个房间里转了一圈,确保没有什么问题后,就准备回葛大娘家了。

刚把门锁好,杨丽华就哼吃哼哧地跑了过来。

她扶着墙,大口地喘着粗气,断断续续的问道:“妞子,你……你又要走啊?”

“对。我还得赶回镇上呢,我五婶儿让我先住在她家。”

“那你什么时候回京市?我是说,你这两天有时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