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门外的小厮弯腰行礼,脸上堆着笑意:“请问是归元剑宗的姜道长吗?城主大人请您前去醉仙居一聚,奴已经在此恭候多时了。”

“城主大人?”姜逸之啧了一声,眉眼之间还有倦怠,她打着哈欠摆摆手道,“不去,烦请城主大人别费心神了,仙门弟子不可与凡人相交过甚,请回吧。”

“道长,道长!”

啪的一声,房间门被关上,里面那句话倒是飘了出来,被门夹得七零八落。

“再敲,我会把你扔出去的哦。”

见实在是请不到姜逸之,小厮只好快步跑回去复命,老城主听后沉默不语,让旁边守着的人胆战心惊不敢说话。

啪的一声,老城主将手边的茶杯猛地砸向角落,闭上眼强行平复内心的愤怒,他捻动着手中的珠串,瓮声道:“还有多少时间?”

“……明申时。”

那沈朝云浑身狼狈地来找自已禀报时,便说了酒楼内与姜逸之翻脸的事,老城主今本想来探探姜逸之的口风,看看能不能想办法将这件事情压下去,但现在看来,对方恐怕不吃这套。

时间太紧了。

若是多两的时间,他倒是能再想想办法去投其所好,将姜逸之蒙过去再说,可明申时……恐怕是有心无力啊。

老城主长舒一口气,像是想吐出心中郁结,却发现哽得更加难受。

这种被人牵着鼻子走的感觉实在是不妙,但现在看来,壮土断腕反而还能保全一线生机,先扔出几个替死鬼,其他的后慢慢谋算。

“去告诉沈朝云,让她……查吧。”

第365章 格朗17

查,其实也没什么好查的,证据早就已经在手中,只需要城主点头就能公之于众罢了。

拐卖人口的事情将衙门内的人卷入大半,但核心的人依旧稳稳保住自已的地位,沈朝云真正扶摇直上,成了老城主身边的新贵。

南城门外,刚和无上仙门交接完换皮鬼的姜逸之翻身上马,有些疲倦地搓了搓自已的脸:“终于,终于可以从这个地方离开了。”

“终于能走了。”敖长乐趴在马背上,感觉自已已经被格朗抽空了灵魂,只剩下一副吃饱了的躯壳,“我已经很久很久没看见山,没看见树,没看见妖兽了……”

格朗城内虽然繁华,可终究是不够自在,他宁可在山野沼泽中滚烂泥,也不想在高楼大厦里吃喝玩乐。

苏好眠在旁边也是没精打采的模样,原本明媚娇俏的面容多了几分被磋磨的愁苦:“这大半个月真的太难受了,我现在是一点都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逛了,还不如去杀妖兽除祟呢。”

这些人讲话都九曲十八弯的,每个字都听得懂,放在一起就跟天书似的。

“敖长乐,还有核桃没?”苏好眠朝敖长乐伸出手,开始寻找歪路子补脑,“你的零食兜兜呢?”

听见这句话,敖长乐立马将零食兜兜捂在怀中,一脸戒备地看着苏好眠:“干什么?你自已没有零食兜兜吗?为什么要吃我的?”

苏好眠理不直气也壮:“拿过来。”

敖长乐摇头摇得像是拨浪鼓:“我不。”

旁边,左百龄正在这些时的报销单子,根据上回报销单子里齐白云的批注逐项检查和更正,比起同人打交道,他还是更喜欢干这种活,是以这段时间里,仙门弟子交接的任务都是姜逸之在办。

“快到时间了。”左百龄头也没抬,抬手用灵力轻轻推姜逸之一把,“沈朝云说,她在前面驿站后的小亭等你。”

“好好好,你别催我啊。”姜逸之敷衍点头,“等会我和她谈完,我们今天就要进沙漠了,沙漠里风沙大,记得把东西准备好。”

“我我我,我提前准备好了!”苏好眠举手邀功,露出一副小得意的表情,“帷帽、帐篷这些我都按照清单准备好了,保证万无一失!”

“真棒。”姜逸之点头,“那我先走一步,你们去入沙漠那边的道口等我就好。”

亭内,沈朝云正借着地势俯瞰繁荣的格朗城,她今穿着藏蓝色碎花的袄裙,长发用两根银簪束起,面容温和,像是个寻常人家的温顺姑娘。

姜逸之翻身下马,一边拍身上的土灰,一边朝亭内走去:“等久了?”

“我在这里赏春景,不觉得时间过去了许久。”沈朝云回过头来,眉眼弯弯,像是初春消融的池水,“格朗城内眼线众多,我们是翻了脸的关系,便只能在此相送了。”

姜逸之走到沈朝云的身边,与她并肩俯瞰沐浴在和煦晨光之中的格朗城,这座城还未完全苏醒,显得宁静祥和。

但她们都知道,这祥和下面是怎样的暗潮汹涌,这里的人又过着什么样身不由已的生活。

“我之前本来是想劝你离开此地的。”姜逸之颇为感慨,山顶上风大,让她不由自主地吸了吸鼻子,“只是后面看你这样图谋得当,又觉得你在这里,说不定也会有自已的一番天地。”

沈朝云笑道:“离开此地?道长可是要劝我去修道吗?”

姜逸之摇了摇头:“你欲求太重,不适合修道,我说的,是我之前认识的人,感觉你们应该会聊得来。”

“聊得来,未必就能做朋友,姜道长,一山容不得二虎。”沈朝云意味深长地说道,“若是两个都是有主见且气的,恐怕后终有一天会反目成仇。”

所以,目前沈朝云还没有结交什么知心朋友的打算,她能和姜逸之心平气和的交好,不过是因为二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罢了。

姜逸之看着沈朝云的眼睛,越发觉得自已之前的担忧属实是多余。

对方眼神之中有千沟万壑,像沈朝云这样识时务懂进退的人,无论是在什么地方,都是有能力搅弄风云的。

“况且,姜道长,我知道你的意思。”沈朝云目光深沉,看向格朗城,“若是我的谋略不用在与这些豺狼虎豹搏斗,用在民生上,恐怕会造福更多的人。”

“但,姜道长……这是我的家乡,我在此处出生、长大、工作,我是格朗人,我的身体里,流淌着的是格朗的血液,格朗对于我的意义,超过这世上其他任何一个地方。”

“这格朗城早就从里面烂透了,但总要有人站出来,为了格朗城,为了格朗人,勇敢地去会会豺狼,给其他人拼杀出一条活路。”

说到这里,沈朝云嘴角扬起释然地笑容,她看向姜逸之,目光之中是对这座城的无限眷恋:“姜道长,我明知格朗城是如此也无法割舍它,无法眼睁睁地看它最后变成一片废墟,所以……姜道长的心意,我心领了。”

有人要逃离,也有人要战斗。

这是故土,不是什么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