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话他在T市研究所的时候就想说了,只不过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现在凭着满腔爱意一口气全说了出来,却又不知道自己说得清不清楚,对方有没有听懂,能不能明白。
他放缓了声音,笨拙又轻柔地说:“我们是彼此最亲密的人,所有的问题我们一起面对,所有的困难我们一起解决,这不就是伴侣的意义吗?”
沈十安怔怔地看着他。心口有股热气,顺着血管四处游走,最终汇聚到了眼眶。
他点点头,又点点头,然后哑着声音道:“我还是想再打一架。”
沈寻正要起来,被他按了回去,沈十安握住他的手,俯身在他耳边低语:“去空间里打。”
交流和性永远是感情最佳的催化剂,在空间里酣畅淋漓地打了一架之后,借助着灵泉和晶核的能量补充,两人出来后又接连对战了好几场,中途再进空间泡个澡并总结战斗经验,顺便再做点放松解压的事情,等到终于回到酿酒厂的时候,天色早就黑了下去。
因为提前打过招呼说好了不用等,其他人都已经各自回房休息了,只有云飞扬抱着平板电脑坐在中楼门口,一见到他们俩立刻跳了起来:“怎么搞到现在才回来?进阶之后的力量适应得怎么样了?你们俩动静可够大的,整整一下午都能听见山谷里轰咚轰咚响个不停,刚开始还以为是地震呢,没受伤吧?累不累?吃饭了没有?”
沈十安说:“吃过了。”竹楼二层常备着饭菜熟食,不管什么时候拿出来都是热腾腾的。说完转头看向沈寻:“我想跟飞扬聊聊天,要不然你先回去?”
沈寻看了云飞扬一眼。老实说他并不喜欢云飞扬,从当初还是小黑的时候就不喜欢,除了因为一桩深仇大恨,也因为他呱噪嘴碎又碍事,经常不必要地占去沈十安的一部分注意力,就比如现在。
但不可否认的是,自从云飞扬出现之后沈十安的精神状态比之前改善许多,光凭这一点,他也愿意暂时摒弃前仇,再多容忍对方几分。
所以没有反对,低头和沈十安交换了一个轻吻,然后撒娇:“那你早点回来啊,我会等你的。”
沈十安笑,点点头。
云飞扬怪腔怪调地吹了几声口哨:“噫~大晚上的发什么狗粮,要不要我回避一下把空间留给你们啊?”
沈寻连眼风都没赏给他,又亲了一口沈十安之后笔直走进大门。沈十安则走到云飞扬跟前:“抱紧了。”
抱紧了?什么玩意抱……
云飞扬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被沈十安搂住腰,眼前一花就来到了厂房楼顶。
“嚯!”云飞扬瞪大了眼睛:“轻功!你还会轻功?!牛逼啊兄弟!”
酿酒厂是平顶建筑,最顶上原先放置了许多钢筋、废铁、水泥砖之类的杂物,众人清理的时候把这些东西全都扔了,用水枪冲洗干净泥灰,又搭了一个遮阳棚,打算当作露台使用。这样天朗气清山风阵阵的夜晚用来乘凉,再适合不过。
遮阳棚下有几张躺椅,沈十安坐了一张,然后向坐上另一张的云飞扬递了一罐冰啤。拽开拉环,冰凉微苦的酒液滑过咽喉落入脏腑,两人同时发出一声长叹。
云飞扬枕着一只胳膊躺在椅子上,密密麻麻的繁星组成一道银河悬在头顶,因为太过壮观反而有些不真实,看得久了,仿佛自己也要落入那银河之中。
“以前根本看不到这么多星星,”他说,“一到晚上各种霓虹灯把天空照得发红发紫,雾霾又重,偶尔见到几颗也是黯淡无光,哪儿能像这样啊,一颗颗比钻石都亮,漫天都是,离得又近,好像一抬手就能抓到似的,真他娘的好看。”
沈十安望着星空应了一声:“嗯。”
“如此美景理应诵诗一首,可惜兄弟我没啥文化,临床药理人体构造之类的东西学完没几年倒还记得一点,再之前的唐诗宋词早就给忘光了,哎呀可惜寻队长不在,要不然肯定能吟诗三百,你说是吧?”云飞扬挤了挤眼睛。
沈十安失笑:“这你又是从哪儿听来编排他的?”
“怎么是编排呢,方舟告诉我的,说寻队长还没恢复成人形态的时候最喜欢背诗,还喜欢即兴创作,想吃红薯了就造红薯诗,想吃烤肉了就造烤肉诗,什么’五花马千金裘,今晚一起吃烤肉‘哈哈哈哈哈哈……”
话没说完云飞扬就笑得不行了,捂着肚子在躺椅上打滚,差点连酒都洒在身上。
沈十安也忍不住笑起来,那段记忆并不遥远,也不过是一年之前才发生的事情,如今想起来却总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或许在旁人看来会觉得有些怪异,不到两年时间他跟沈寻的关系就从“父子”变成了情侣,但沈十安却很感激能有这段经历,他觉得自己非常幸运,能以这种方式参与到原本根本不可能参与的沈寻的童年当中,目睹了他的童真烂漫,见证了他的成长强大,陪伴他经历了从孩童到成年的整个过程
如果最初遇见时沈寻不是幼体形态,那他不会卸下心防;如果当时的沈寻还是那个憎恶人类、心智三百多岁的异界霸主,那他不会允许自己靠近。
所以有时候沈十安会想,或许有些事情真是冥冥中自有天定。
他噙着笑,抹掉易拉罐外壁上的水珠,然后看向好友:“你跟万锋是什么情况?”
肆无忌惮地大笑声戛然而止,云飞扬咳了两声,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那个啥,你看出来了啊?”
虽然不好意思,倒也没有扭捏:“大概就是你想的那样儿吧。当初我们离开H市前往海岛的那一路上,经历了很多事情,要不是有他护着,我早就死了几百回了,有一次为了救我他差点连自己的命都给搭进去。不都说患难见真情么,像他那样对我那么好的,这辈子除了我爸我妈还有你,再也没有其他人了。”
可能是因为喝了酒,云飞扬脸上微微发红:“而且他条件又好,长得比我高比我帅,干架还比我厉害,我们中途进了一个小基地,里面一大堆男的女的跟他献殷勤,我那时候本来还在纠结到底弯不弯呢,结果是个人就喜欢往他身上扑,一咬牙一生气,就那啥,没把持住。”
云飞扬举起啤酒罐又喝了两口,“后来到了海岛,也就找了个机会在我爸妈面前过了明路,说之前我还有些忐忑,毕竟他们俩前一年过年那会儿还念叨着等我结婚有了孩子,孩子也得继承家族衣钵学医,没想到见完万锋后接受速度比我还快,就差拉着他的手喊他亲儿子了。后来我妈私底下跟我说,都末世了,找个能照顾我的总比找个要我照顾的强,只要我过得开心快活,有没有孩子那都是最次要的,况且这世道连自己都不知道能活多久,生孩子那不是造孽么。”
说到这他笑起来:“你别看万锋平时高冷,在我爸妈面前可能说了,而且他这个人吧还有气质加成,同样一句话,他说起来就能比我说起来要稳重可信得多,我爸妈现在对他比对我更像亲生的。”
他看向沈十安:“咱们俩是兄弟,我也没啥不能跟你说的。在万锋之前,我从来也没想过自己会喜欢男人,但怎么说呢,人是感性动物,感情真到位了,也就顾不上对方到底是男还是女。只要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那就,搭伙过日子呗。”
沈十安看着他眼中藏不住的快乐和光彩,抬起拳头在他肩膀上轻轻打了一下:“我真为你们感到高兴。”
“我也为你们俩感到高兴啊。”思及沈寻云飞扬又忍不住想笑:也不知道寻队长那样独具一格的人物,到底是怎么把他这位不苟言笑、生人勿近、素有“冰山美人”之称的兄弟给勾了魂的?
啧,这可当真是世界未解之谜。
两人吹着风聊着天看着星星,从感情生活聊到旧年往事,又从旧年往事聊到人生哲学,易拉罐快见底的时候云飞扬犹豫半晌,还是开了口:“我听陈南他们说,路修远有一包行李,还放在你这儿?”
沈十安捏着易拉罐的手指一紧,然后点点头:“对。”
路修远的那只背包被沈十安收进了竹楼二层,他一直没有动过。但既然云飞扬问起,便正好拿了出来。
背包里装的东西并不算多,将将把一张躺椅放满:两套队服,一双鞋,一双手套,一只眼罩,几双袜子,少量生活洗漱用品,两瓶水,三包压缩饼干,一把匕首,还有放在最内侧口袋里的一把枪。
云飞扬拿起那把枪,在枪托底部发现一个用刀刻出来的大写字母Q。
“Q?谁啊?”他借着楼下的灯光把枪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仔细看了一遍,只找到这一个标记:“他的英文名?还是说其他人送的?”
沈十安接过枪,在那个Q上摩挲片刻,摇摇头。又道:“你突然提到他的行李,是有什么打算?”
云飞扬点点头:“你闭关晋级的那几天,有天晚上吃完饭我和万锋一起出去散步,在大坝旁边那座山的山腰上发现了一片竹林,背山靠水,风景很不错。我想着虽然没办法帮他收殓,但好歹能给他建一座衣冠冢,也算是有个纪念。”
沈十安沉默良久,应了下来:“改天找个时间,叫上其他人一起。”
建衣冠冢并不难,沈十安在竹林里挑了一块地方亲手挖的坟,然后将路修远的一套队服放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