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1 / 1)

山林与荒漠不同,多有才狼虎豹,毒蛇猛兽,所以有这么多人护着,绝对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这么也没想到,生活在这片树林里的山贼,居然做着保镖的活。可见天朝的八大家族,势力有多么庞大。

有山贼的护送,行程就更快了。当然,晚上我也没让文修陪睡,因为我已经拿出了所有的衣服,这样也足够暖和。而且有了山贼护送,鸠摩罗和冉羽熙也不用轮值。

倒是可怜的文修,一边被鸠摩罗狠狠盯着,直使眼色让他进我的马车。另一边被冉羽熙眯眼看着,笑得极为暧昧。最后,他有些受不了地走到我的马车前,而我,早已裹着大家的衣服大字型地摊着睡,没有给任何人留下空隙。

文修松了口气,大家都松了口气。而鸠摩罗和冉羽熙的战争,这算是真正的从暗,转为明了。

原本要走上七天的路程,五天就出了山林,山贼们可谓挥泪告别,如同在喊:亲人哪,你可要快点回来。

呵呵,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山贼也是寄生体。没有了商旅,他们便没了生活来源。

出了山林,转眼间,就已经是天朝的国界,入境的时候,我心里激动异常。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再次踏上了这片我所热爱的土地,心里也是百感交集,无法形容。无论过去发生了什么,天朝,始终是我的家乡。

这一入境,就是一个小镇,立刻,眼前的景象就变得熟悉而让人激动。即使这里是边境的小镇,但人们的衣着也远比傲鹰国色彩斑斓地多。道路两旁,小小商铺林立,让文修也是打开眼界。

完全异于傲鹰的风土人情,让鸠摩罗也不禁下马,观赏起两旁货摊上的丰富多彩的货物起来。

鼻尖掠过一阵肉香,我立刻探出车窗,冉羽熙自然就跟在我的车窗之下,我当即叫他:“冉羽熙冉羽熙,你快去给我买个馒头来。”

他愣了一下,看向我。似是我主动跟他说话,让他有些意外。

“还有大饼,油条,反正是吃的都给我买上一份,快去啊!”我用上了命令的语气,立刻,他匆匆到边上的摊位,给我去买吃的。

快有一年没有吃到家乡的食物了,馋死我了。就算是一个大白馒头,我都吃得欢快。

情节和字数有时无法计算,我也算不准哪天刘曦的爱爱,反正就是这几天吧。八夫已经完结,所以六月开始,无良将看心情三更,也不受粉红票的拘束。大家喜欢无良,就请把小粉红依然留给无良,好歹也有奖金换尿片。多谢多谢。

第五十一章 入住朝曦夜雨

当手中捧着香喷喷的大白馒头时,我就像一个老人一样潸然泪下。十七年的酸甜苦辣在这一瞬间全部涌上心头,童年的无忧无虑,少年的提心吊胆,对爱情的无望,对幸福的渴望,死过,活过,最后进入平静。

被命运几番捉弄,又被命运几番拯救。现在再次踏上这片土地,往事化作了夹杂着幸福,快乐却又苦涩,辛酸的泪水。

泪水滴落在雪白雪白的馒头上,咬入口中,含在嘴里,又是一片非|凡论|坛甘甜与咸涩。又松又甜的馒头,这细滑的皮,充满弹性的手感还有这熟悉的味道……

“停车”我大喊一声,马车倏然停下。我擦了擦眼泪立刻跳下马车,抓住冉羽熙:“这馒头在哪儿买的!”

他愣愣地看着我,我大声追问:“说啊!在哪买的!”

他叼着烟杆怔怔地指向身后,那里有一个馒头摊,一个大大的蒸笼正呼呼地冒着热气。

“秋苒,你怎么了?”文修在我身后问,而已经朝那个馒头摊跑去。大大的挡住了卖馒头的人,偶尔,他的身影从蒸笼后隐现,穿着粗布蓝衫。

是他吗?会是他们吗?我捏紧了手中的馒头,他的馒头,我从小吃到大,不会认错,那是一种已经种在心里的味道,永远都不会忘记,因为我和殇尘见证了他的手艺的成长。

脚步不由得放慢,然后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声音:“馒头,大白馒头,一文钱一个”这是一个年轻人的声音,但不是他的,难道是因为成长,他的声音发生了变化?

渐渐地,他的身影从蒸笼后浮现,我怔怔地站在了原地,不,不是小伍,面前的青年虽然也是白白胖胖,但是不是小伍。而且,年纪也已经将近三十。

“小兄弟,要馒头吗?”他温和地问,“一文钱一个。”

我怔怔地拿起手中的馒头,问:“请问……这馒头是你做的吗?”

“是啊。”他依然温和地笑着。

“那是祖传的手艺吗?”

他却摇了摇头:“不是的,是一个小兄弟教我的。”

“小兄弟?!能告诉我关于这个小兄弟的事情吗?”心中瞬间燃起了希望,我急急追问。

“你是……”他的眼中带出了本能的戒备。

我立刻解释:“你这个馒头跟我一个朋友做的味道极像,但是,我已经好多年没有他的音讯了,所以……”

“哦,原来如此啊……”他脸上的笑容淡去,换上了一副愁容:“哎,讲起来这个小兄弟真是不容易。几年前,他来到这时在,还带着一个残废非 凡T XT的弟弟,他们是来这里求医的。就在这座山上,住着一个隐世的老神医。”他指向远处的一座青山。

“对对对,就是他,然后呢?”

“老神医轻易不给人治病的,但是那个小兄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感动了老神医,老神医便给他弟弟医治。而小兄弟就在我们这里想找份工,贴补家用。当时我正好缺人,他就来了。没想到他做的馒头又白又香,整个镇子的人都喜欢非 凡论 坛他的馒头。”

“那,那后来呢,他们现在在哪儿?”

“后来弟弟的身体好了,他却病倒了,但老神医因为年迈即将去世,老神医死前就留了个方子给那个弟弟,弟弟便来镇上买药。我们也是第一次看见好了之后的弟弟,没想到他长得真是漂亮,像个大姑娘。结果,就被镇上的恶人看中了,想要抢回去。

大家都喜欢这对兄弟,所以在听到风声后,就上山通知他们,他们就连夜离开,逃过一劫,他们一定会很高兴的。”青年惋惜地叹了口气,啧啧摇头。

“那你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不知道。”他也是满脸的担忧,“这里只有一条路,就是往西,不是去傲鹰,就是女儿国。路途遥远,希望他们能平安啊,哎……”

那幽幽的叹气让我百味交杂。一个月前,我不正从傲鹰国前来天朝?茫茫草原,曾有那么一刻,我和小伍、六子靠得如此之近,却又在下一刻彼此匆匆擦肩而过。

不管如何,至少,知道了他们的消息,而且,是好消息。就是六子的病好了。可是小伍呢?老神医留下的方子一定能把小伍治好吧。听青年的描述,小伍应该是属于累倒的。为了照顾六子,小伍真是辛苦了。

带着几分欣慰和惋惜地转身,却发现鸠摩罗和冉羽熙已经不知几时站在了我的身后。我看了他们一眼,他们也是神情各异地看着我。

“把所有的馒头都买下来。”我只是淡淡说了一句,他们便擦过我的双肩跨到摊子前,异口同声地说:“全买了。”

“哟!谢谢,真是太谢谢了!”

带着复杂的心情继续上路,知道小伍和六子的方向,就放了一半心。正好我之后的行程也是往西,想到或许能与他们团聚,心情就变地激动。

鸠摩罗吃不惯馒头,觉得太软,文修倒是很喜欢。他问我怎么做的,我就告诉他是大米做的。他就开始研究大米和他们傲鹰的大麦之间的区别。

不用奇怪文修对大米的好奇,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就像天朝没有番茄,但傲鹰国却有。所以两国的通商,对物种的丰富也极有好处。

从边境小镇开始,沿途便都有客栈可以休息。我也终于睡上了舒服的床。这床和被褥的材质随着城镇的越来越大,而越来越精良。可是,鸠摩罗又开始嫌恶起来,他嫌天朝床小。那是,他那张kingsize的大床,动不动就要三个要滚床。鄙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