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呼喝,万人随应,声势之浩大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之上几乎都快要有了回响。

草原赛马狩猎有一套规矩,最高统治者大金可汗,需得以巨弓开弦,三箭射穿三只强壮迅敏的雄鹿,代表着当今天下的三个势力,分别是大金、大楚以及被这两个强盛政权压制而偏于一角的西辽。

白玉质眼见着纳罕鄂仑大手一挥,人群之中便走出八人,各个都是强壮高大的猛土,身上肌肉扎结,力气绝对远胜常人。

但是这八位猛土如今抬着一担蒙着黑布的石台,那石台虽然看起来有些许沉重,却完全不至于将这八人压得如此艰难,手臂上青筋暴起,面色涨红如身顶千斤担,步履缓慢而沉重。

等他们终于走到了纳罕鄂仑面前,将那石台放下之时,嘭的一声砸在草地上,青草瞬间快要碾压成泥。

白玉质了然,这上面的,估计就是纳罕鄂仑那把巨弓。

纳罕鄂仑亲自掀开黑布,一把足足有一人高的巨型青铜弓便显现在众人眼前,这弓身之上篆刻着的繁复图腾与合婚时祭台上的青铜大鼎同出一源,两边弓首上是狰狞而粗犷的狼头,青铜獠牙森冷锋锐。

这把弓一显露在众人面前,立刻就传来男男女女们激动的欢呼声,纳罕鄂仑左手握着弓身,手臂筋肉暴起,他一用力,那弓立刻脱离石台,拔地而起!

“拿箭来!”

纳罕鄂仑手持青铜巨弓,因为用力而声音不自觉的低沉有力,立刻有勇土奉上与这青铜弓适配的箭矢。

这箭矢也十分巨大,箭头同为青铜所造,三位勇土一人双手捧着一支,只等纳罕鄂仑射出第一支箭后便能立马射出第二箭。

与此同时,三头早就准备好的雄鹿也被带上场。

雄鹿们被养得油光水滑,腿部肌肉线条健壮,一看就不是那种刻意为了狩猎人面子而故意养废的鹿,这种雄鹿奔跑速度极快,现在正在牵着鹿的人手上挣扎着,似乎只要一放开手中绳索就能立刻狂奔百里之外。

“一起放。”

纳罕鄂仑一把将三支青铜箭矢全数握在手中,因为巨大的重量而导致微微一顿,然后下一秒就立刻绷紧了腰背,牵着鹿的人因为他的命令只能将三头鹿全部放开,几乎瞬间,雄鹿长腿一跃便在几米之外了。

白玉质忍不住屏住呼吸,这并非是她对纳罕鄂仑这个人都什么崇敬敬仰之情,而是出于一个人正常的幕强心理,这种天生神力能单手举动上百斤重的弓箭而射杀雄鹿的豪杰,无论是谁可能都忍不住会为这场面而感到惊心动魄。

在雄鹿奔跑起来的那一刻,纳罕鄂仑拉动数人不能满弓拉开的青铜弓弦,三箭并发!

只有那么一声,白玉质一晃眼而已,三头朝向不同方向奔跑的雄鹿便四肢抽搐的倒在地上!

见血封喉!

草原上的人都沉寂了一刻,这对于人来说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在纳罕鄂仑身上却变得得心应手。

这一刻,纳罕鄂仑作为大金统治者的权威与地位,在众人心中再次拔高了一个台阶。

这是几乎相当于半神的力量,至少在大金人眼中,这神力就是长生天赐给纳罕鄂仑的,纳罕鄂仑天生就该是他们的大汗!

“大汗英姿!”

白玉质面色少见的红润,是激动的,有她带头,这些大金人便也都跟着喊大汗英姿,喊着喊着就成了大汗威武,又热血又好笑的。

在这一片吵闹声中,纳罕鄂仑一双鹰一样锐利的眼眸瞬间就锁定了站在一旁女人堆里的白玉质,见她满眼崇拜,觉得今日自已有意的三箭齐发除了震慑其余部族,还别有另一番惊喜的效果。

有一个少年突然从人群中跑出来,长得粉雕玉琢的,倒不像是草原孩子,穿得大红色的袄袍很是精致,大概十岁左右的年纪。

“大汗!侄儿想要这鹿皮!”

白玉质看到这孩子出来,没忍住笑了一下,一直看着她的纳罕鄂仑还以为她是瞧见了自已望着她便高兴了,目光更是柔和许多。

然而白玉质是觉得,上天真是待她不薄,这不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东风”自已跑出来了吗。

这个直接就敢跑出来管纳罕鄂仑索要东西的少年是萨格勒同母所出的亲幼弟,萨格勒的母亲只有他们两个孩子,比起萨格勒这个讨纳罕鄂仑欢心的儿子,这个幼子更要受到宠爱。

萨格勒对这个弟弟也算疼爱,因此纳罕鄂仑平时对这孩子倒也不错。

只是这孩子看起来长得像个小金童似的,实际上却是个天生坏种,甚至比萨格勒这个白眼狼还要让人觉得恶心。

第79章 坠马

原著中曾经描写过一段有关于原身在被朝阳公主折磨时期的惨状,朝阳公主很少会亲自动手,更多的时候会让下人们对原身进行殴打,但是原身受到的伤害却不仅仅来自这些下人,其中也有萨格勒这个弟弟的手笔。

这个孩子叫做昂格尔,与萨格勒这个天命之子不同,他出生起就体弱多病,直到五六岁的时候才养回来,这也是为什么他皮肤格外苍白的原因,因为他在五岁之前很少出门。

但是这样的经历导致他心理极度不健康,从三岁起就会虐待小动物,后来长大更是变本加厉,对折磨人有了非常大的兴趣,那会让他感觉到十分畅快,他最喜欢的就是鲜血和生物的惨叫声。

可是因为查铪可汗与萨格勒的压制,他不敢在人前显露出这样的嗜好,只好一直偷偷折磨奴隶,直到发现原身这个被关起来无人在意的人。

他怕被发现痕迹,就用银针扎原身,只往看不见的或者微小的地方刺,比如说手指缝。

就是他日复一日变本加厉的折磨,成了压垮原身的最后一根稻草,原身受不了了才决定逃跑,最后被野狼撕碎。

而白玉质这次的计划,这个坏种就是起点。

昂格尔索要鹿皮索要得理直气壮,因为这虽然稀罕,但对于纳罕鄂仑来说倒也算不上什么,一般都会同意,之前他要东西从来没失手过。

但是这一次,纳罕鄂仑竟然犹豫起来了。

“大汗不想给侄儿吗?马上就要冷起来了,侄儿体弱,需要鹿皮做一双靴子!”

还会卖惨。

但是很显然,他没卖惨到正地方。

因为听了这段话之后的纳罕鄂仑更不想把鹿皮给他了。

“昂格尔叫你哥哥给你打鹿皮吧,本汗的阏氏从中原来,更受不得寒,本汗已经决定将鹿皮留给她。”

纳罕鄂仑几乎在昂格尔说出体弱需要鹿皮靴子的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白玉质,在他眼中,白玉质实在太过柔弱,需要精心养着才能叫她一只这么美丽,所以他当时射穿雄鹿喉咙的时候也是想着留下完整的鹿皮。

两张做披风,一张做靴子,恰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