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1)

平心而论,陆昼的手犹如其人,都是极其令人心悦神怡的。沈钦觉得陆昼才是网上说的那种冷白皮,除去本就貌美的脸,胳膊和手也是白得过分。不仅如此,陆昼还很清瘦,就连手上的青筋都是凸出来的分明。

就着这么一双手看去,沈钦的心情无疑焦躁起来,便不自觉地目光下移。偏偏陆昼坐时又叉着腿外伸了点,沈钦就刚好看到他明晃晃的大白腿。

那腿并无血管凸出的痕迹,反是矫健有力,线条流畅。沈钦是见过的,陆昼干他时总喜欢用后入的姿势,落地窗前自然也未得幸免。那次?H到最后,沈钦几乎是被钉在陆昼的性器上,浑身绵软无力,想扶着玻璃镜面应站起来时,就被陆昼用力?H进深处,脑袋一低,见到的就是与自己肤色天差地别的腿。

其实沈钦算不上黑,顶多算是健康的小麦色,然而有陆昼在旁边做对比,自然让他觉得天差地别。

当然,身为正经男人的沈钦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但是,也没人说,男人白起来这么好看啊!

出于害怕被陆昼发现的心理,沈钦瞟了两眼就赶紧逼着自己把注意力移到陆昼的本上面。

陆昼画的东西都很简单,只有轮廓。沈钦依稀能辨认出来,有几个小人围住一圈,中间有一个坐在地上的小小人。外面的像是在干坏事,而最上方的对话框里画着人民币的符号,沈钦推测应该不是抢劫就是关于钱的纠纷。

不过,他认为前者的可能性大些。

紧接着,陆昼在一圈小人以外,又画了更大一号的小人,还给画上了斗篷,上面同样也有对话框,框里写的是……

沈钦脑海里忽然浮现出那段记忆。

那晚他做完兼职,在回家路上的一条小巷里听到不对劲的声音,便走了过去。

他躲在巷口听了两句,似乎是几个小混混在围着人勒索钱财,奇怪的是,他并没听见受害者的声音。

沈钦心一沉,不会已经打过人,快把人打死了吧?

想到这里,他浑身冒冷汗,先是躲到一旁报了警,挂掉电话就立马冲进去大喊,企图拖延时间。

“喂,这我的地盘,你们几个家伙想找死吗?”

几个穿着不伦不类的成年人很快看向他,立刻就炸毛地朝他打过去。沈钦应付这几个社会混混,丝毫不敢掉以轻心,但还是忍不住瞄了地上的人两眼。

头发长,看不清脸,但还在颤抖,不知道挨打没有,不过肯定没死。

沈钦松了一口气,没死就好,算是行善积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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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豆浆喝完没,陆少爷?

陆昼:(幸福作画)

沈钦:画得不错啊……诶,等等,我好像还真救过他!

明天有点事情,会看情况更!

第15章 一动不动

至于后来的事情,沈钦只依稀记得,那几个人想对他动手但都被自己放倒了。

警察来得也很及时,那个被勒索的小孩到医院检查都是皮外伤,他没跟着去,因为要做笔录。反正结果是好的,那几个社会混混还是惯犯,不出意外地被判了好几年。

十年前的记忆太过久远,沈钦想不起更多的细节了。等他回过神来,发现陆昼在刚才披着斗篷的小人上又添了几笔。

经过陆昼的特殊对待,小人拥有了乖顺的发型,而且还被涂上了黑色墨水。此外,小人身上还多了衣服,衣服上有个小小的logo。

是他高中的校徽。

沈钦纳闷地想,自己那时候不仅没染头发,还知道穿校服?他和陆昼的交集居然有这么早?

而且陆昼因为这件事就喜欢自己了?太恋爱脑了吧。

“是有这么回事。”沈钦忍不住吐槽,“可是我欺负过你吧,而且应该挺过分的,都这样了你还有可能喜欢我?”

陆昼认真回复他。

「是的,你打我还让我跑腿,带我做些混账事,还逼着我叫你大哥。但是,你也只打过我一次,让我跑腿也会给钱,甚至在别人欺负我时会制止,你只是嘴上很凶,但从没对我痛下杀手、往死里打。」

「从来没有过。」

沈钦没忍住骂了一句,“傻子吧你。”

要是有人朝他脸上一巴掌,无论对方是否长得同陆昼一样漂亮,他都不会原谅对方的。

那可是面子!

谁料陆昼皱着眉头,用左手捏住他的嘴,神色有点凶,右手稳稳地写着字:「不许说脏话。」

沈钦一巴掌拍掉他的手,没忍住再次爆了粗口:“靠!”

「都说了不许说脏话!」

陆昼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表情十分认真 ,沈钦灰心丧气地哀嚎,“要不,你还是报复我吧!”

喜欢就喜欢,操完了还要管这管那的,这不是要憋死他吗!

「也行,陪睡可以吗?」

“神经病!”沈钦立马抢过陆昼手里的本,把这页撕下来,又撕成再也撕不动的粉末状才扔到垃圾桶,嘴里嘟嘟囔囔。

陆昼抬手摸他的头发,很大度地原谅了他无礼的举动。

他这一摸,沈钦更来气了,“我要把黑头发染回来!”

他整个人都气呼呼的,嘴巴开开合合地说个不停,“我现在就混口饭吃,本来长得就凶,再染个黄毛,人都害怕我了。”

陆昼安静地听他宣泄情绪,等人发表完意见后,才露出遗憾的神色。

「黑发也挺好看的,不过耳钉就别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