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淙笑了笑,说,“这是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养成的习惯,睡不着了就喜欢起来做东西吃。我手艺还可以吗?”
我说,“还不错。但包子油条不会也是你自己做的吧?”
林墨淙优雅的划拉了一下煎蛋,“当然不是,不过我担心你吃不惯西式早餐,就下去买了一些,顺便看看昨晚跟着咱们的那些人动静如何。”
我紧张了一下,“他们还在?”
林墨淙说,“已经撤了。我昨晚让芊娜给他们打了电话,表明可以让步的态度,暂时稳住他们一阵,我才好暗中托人查清楚财产过户的事。”
“那我今晚能继续去给刘觅补习了?”我觉得事态还是有些严重,所以征询一下专业意见。
林墨淙嘴角扬起,“我要是说不能,你会老老实实待着不去吗?”
我想了想那天价的课时费,毅然决然的摇头。又觉得不能显得自己太势利,便补充了一句,“我答应今晚给他带驴打滚。”
林墨淙似笑非笑的说,“程程,要是哪个时候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那我真要想想那个还是不是你。”
我对他把我形容成个叛逆女很不以为然。忽然又想起来一个事,便问,“刘觅是刘芊娜的什么人?”
林墨淙说,“Steven是芊娜的儿子。”斜了我一眼,又继续说,“不要问我他父亲是谁,我也很多年没见她了,她这些年是怎么过的我并不清楚。”
难道我强烈的求知欲已经如此的写满了脸上么?我干咳了两声,掩盖住不小心败露的八卦本性,低头继续啃油条。
出门换鞋的时候,林墨淙忽然回头揽住我的腰,在额头上吻了一下,吓得我直接把还没穿稳的鞋踢飞了出去。
“你干什么!”我怒吼了一声,挥舞着手上剩下的那支鞋。
林墨淙缓缓拾起地上的鞋,淡笑着说,“多身体接触有助于增进感情。”然后把鞋放到我脚下,自己转身下楼了,就好像他刚才只是吃完早餐剔个牙一般平常。
我咬牙,顿悟其实弗洛依德他老人家早就以身作则的告诫了我们,无论多光鲜体面的男人,潜意识里绝对跟流氓一色一样。不过又有些欣慰,至少,我找了个皮相还不错的,被调戏起来也没有那么难受。
在我的坚持下,离公司还有三站地我就下了车。林墨淙就像一笔活期巨额存款,谁知道他能在我这里存多久,要明天被人说提就提了,而我为了那点微不足道的利息就把自己弄成个全民公敌,实在有些不划算。
午饭的时候接到导师的电话,说上个学期做的经济学模型分析课题报告竟然拿了个什么奖,奖项的协办方C市的N大提供了一个交流名额,可以去N大公费学习一年,问我愿不愿意去。
我终于第一次相信了关于上帝那门和窗的鬼话,我社交关系一塌糊涂的时候,竟然在学业上给我开了如此巨大的窗户,差点被灌进来的风吹得晕菜了。N大的经济研究中心在全国都是很有名的,我还曾经立志考取N大的研究生,但看到天文数字一般的学费之后,只能扼腕叹息了。
不过我这儿刚存了笔活期,还没捂热就要撒手不管,那不摆明了跟人说欢迎来提么?导师让我考虑考虑,开学之后再给他答复,我就先应了。
临近下班的时候,我正在思量购买驴打滚的乘车路线,林墨淙忽然来了电话,“晚上不用去给刘觅补习了,跟我去个饭局。”
我奇了,“为什么,我雇主还没开口呢。”
林墨淙笑着说,“今天也算咱们确定恋爱关系的第一天,我就试着替你跟雇主请假,结果她要请你吃饭。”
我想了想,恨恨的说,“你竟然断我财路!”
林墨淙说,“那我给你个名分,当是补偿。”
我一直困惑他要如何给我个名分,这个谜题在我出了公司大门看见他的第一秒就豁然开朗了。因为他直接走上前来牵住我的手,然后落落大方的和已经下巴掉到地上的公司员工们殷切打着招呼。
我真是把自己凌迟的心都有了,当然在那之前,我更想车裂了林墨淙。钟汶今天有事先走了,但明天这消息传到她耳朵里,肯定已经添加了不下百道油盐酱醋,指不定会不会被说成我一出公司大门就和林墨淙当街拥吻。想到钟汶眼中哀伤的怒火和那足有半寸长的指甲,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你是为了克我而存在的吧?”上了车之后我终于忍不住爆发了,“一定是!你是要克得我弹尽粮绝你才甘心吗?”我基本已经可以预见下个月实习生测评成绩单的一片飘红。
“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诏告天下我觉得挺好。”林墨淙自顾自的开车,根本不理会我的愤怒和沮丧。
“哪里好?!”我更气。昨天刚知道没了个闺蜜,今天又要亲手炮灰一个,我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难过。“钟汶……钟汶还不知道会伤心成什么样子。”
“那你觉得瞒着她就是对她好?”林墨淙淡淡的说,“程程,为了怕伤害就让她们继续错下去,这不是为她们好的做法。”
我无言,想到被苏唯单身错误信息耽误的大半年宝贵时光,这种行径确实可耻。得,自作孽,不可活。
到饭店门口下车的时候,林墨淙从后座拿出一个纸盒塞到我手里。我愣了愣,问,“这是什么?”
林墨淙说,“你不是答应给Steven带驴打滚么,这家的还不错。”
随口说的一句他竟然就记住了?我忽然莫名的感动,特别是想到刘觅同学拿不到礼物时,那张臭得堪比二大爷家咸鸭蛋的脸,我更是感动得浑身发抖。
于是我娇羞的说,“那什么,谢谢!”
林墨淙回过头来,一脸惊诧,半晌之后说了一句话,“从你嘴里的第一句感谢词竟然来自一盒驴打滚,你让我之前的心血情何以堪啊?”
我顿时就乐了,他的语言风格竟然已经初现向我靠拢的趋势啊。
走入饭店的刹那,就看见了明艳动人的刘芊娜坐在最中央的方桌旁,玉指芊芊的端着一杯白水。连喝个凉白开都如此倾国倾城,我低头看看自己脚上那双沾满灰尘的球鞋,终于明白了林黛玉第一次见到薛宝钗时是啥心情了:宝哥哥,您还是让我歇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顶着锅盖上来更一章。
不是瓦不想码字啊,日日奔波为生活,韶华白头啊。
叹今生,谁舍谁收?嫁与待业都不管,凭尔去,爱留不留……我啥时候也能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呢……
我果然红楼梦中毒了,大家54偶吧~
第24章(中)
其实我一直在想,我这么莫名其妙就跟林墨淙来吃这顿饭,到底是不是一个错误。
从点菜开始,我就不断的显示出自己对林墨淙的个人属性有多么的无知,从而愈发陪衬出一起在国外患难六年的青梅竹马是多么的青梅竹马。
在我压根不知泰国菜为何物的情况下,随手指了一道菜给侍应,然后刘芊娜就微皱起她白皙光洁的眉头,问林墨淙:“我记得你应该对洋葱有些过敏吧?”我有些慌张,一方面是因为我竟不知道林墨淙如此异于常人的基因缺陷,另一方面是我根本不知道那菜里有洋葱。所以当林墨淙颇有深意的看了我两眼,接着微笑着回应刘芊娜“她吃就行”时,我心里暗暗叫苦,其实他知道我也不怎么喜欢吃洋葱来着。
然后刘芊娜提议点支酒来助兴。这本是我的强项,但等我刚想一展才华的时候,却被她口中冒出的一堆闻所未闻的外国酒名堵塞了通话神经。好在林墨淙以还要开车为由将这个话题带了过去。
刘芊娜非常健谈,我想就算吴妮加周守俩人一块上,也不能连着一个小时不带喘气的载笑载言,以至于席间我的耳边一直充斥着他们在美国的那些过往。从在图书馆里互相打气熬夜赶论文,到纽约街头时尚名店一起血拼;从出国后第一个圣诞节的袜子,到回国前最后一个感恩节的火鸡……要不是林墨淙昨晚已经跟我说过他们是一帮子弟一块出国,我真要以为他们俩人去美国过了六年二人世界。而且我基本插不上嘴,一身八卦的技巧全然无用武之地,我连LV的包装袋都没有见过,谁知道它是蛇皮的还是耗子皮的?
我并不愿刻意去认为刘芊娜口中那些过往是特地说给我听的,但直到我终于想起来其实陌生的听众就我一个人时,这种感觉就越发强烈。不自觉就想起了林墨淙说起的那段血腥四角恋,再看看眼前明艳动人笑颜倾城的女人,哪有半分幽怨的模样。要修炼到何种程度的妖孽,才能对着酒后坏了自己声誉,害得妹妹自杀的男人还笑得如此娇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