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1 / 1)

能入昭华公主眼的,自然不会是什么俗人。如今的晋阳,一位小姐能否出现在昭华公主的诗会上,已经成了判断京中贵女的标准。这些女子自然结成一个圈子,对于圈外的人,多是看不起的。

才子公子们要好些,不过也差不多。

在这个男女间隔如壁垒的年代,这样一场类似交流会的东西,怎么会不引得那些年轻人趋之若鹜?尤其是当今圣上大力支持爱女,甚至偶然会微服出现在宴上。有幸面君,或许一句话说得好就能直上青云,这样的好事送到了眼皮子底下,谁会傻得不接?

当然,出席率也不是百分之百,总有些有恃无恐不爱凑热闹又不怕得罪公主的。个性点的,例如安鞅,十次帖子,能去一次就不错了。位太尊贵的,例如太子,他要来用不着你的帖子,不来,你帖子发了也没用。

美酒,佳肴,鲜果,点心,书案,棋枰,画笔等等摆上,喝酒作画吟诗下棋随意。得了新诗新词,就由旁边的伶人唱出来,大家评赏。这些奏乐唱曲的伶人是昭华公主从宫里的御用教坊司挑出来,水准如何自然不用说。

昭华公主每次的诗会,总不会落空,总有那么一两首绝好的,隔日就会传唱京华,很是捧出了一些确有才华的学子。

在这个好乐崇文的时代,往往一首好诗,就能让人名利双收。

诗句还未有,有几位好画的,已经忍不住手痒的铺上画纸动起笔来。

桃源仙境,落英缤纷,流水潺潺,琴声叮咚,才子挥毫佳人笑,好一副富贵春游图。

朱成本好山水,众人都停下不走了,惟有他贪看一路美景,逆溪水而上。渐渐听不到琴音歌声和众人的欢笑嬉闹声。静静山林,清清溪流,鸟鸣更觉幽,偶一阵轻风,花开如朝华。朱成伸手拿下被吹到脸上的发带,深吸了一口气,神清气爽,只觉这才是人间仙境。

不知不觉,他越走越深,直到一个人影出现在他的视野,他愣一下,才恍然从美景中被惊得回神。

白色的曲裾滚着藏青纱的边,绕身而缠,后摆成弧形拖在地上,摆前露出一点里面深红的单衣。袖口藏青纱滚边,大幅的凤雀古纹刺绣。腰间深红博带,深红的束腰长纱带简单系结,一直垂到足上。头上同质的白底凤雀刺绣丝帕包髻,覆盖到耳旁。

大夏人男人穿长袍儒衫女子好襦裙披帛,朱成从未曾想过,汉式的古衣原来竟华美如此。或者是这世间有人,竟华美如此……

“站住。”女子侧面站着,并未回头,却显然早知不速之客的到来。声音不大,却极威势,命令的语气不容人违背。

朱成脸微有点烫,深深行了一礼:“不知秋小姐在此,愚冒昧。”为何他总是一看见这个女子就像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手足无措?

女子并不答话,保持着抬目远视的模样,像是在等着什么,动都没动。朱成也不再言语,静静的看着她华贵的侧立身影。深红的轻纱微微飘起,衣华如锦,人美如玉,明明只是溪旁尘土,她却仿佛如立在九重宫阙。朱成心中一片乱糟糟的。

突然,空中长长一声鹰鸣,女子伸出胳膊,表情没有变动,可朱成觉得她似乎在这一瞬间少了几分距离,多了些许温情,一时看得痴了。

只是朱成一眨眼的功夫,一只硕大的足有一人多高的金鹰凭空出现,用铺天盖地的气势直落了下来,朝那女子扑去,地上风起尘扬,花瓣乱飞。

朱成大惊失色,顾不得尘土扑面,一面高声叫那女子闪开,一面想也没想就朝前扑去,想阻挡那巨鹰利爪尖喙。可还未等他来得及冲到那女子跟前,那只巨大的金鹰已经稳稳的落在了女子细细的胳膊上,女子居然手都没有抖一下。巨鹰金色的羽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像整个被黄金浇铸的一般,耀眼得刺目。

朱成保持着跑到一半的姿势僵在一鹰一人三步远的地方,目瞪口呆。

金鹰翅膀像无意般朝地上猛扇了一下,扬起的灰尘呛了朱成一头一脸。朱成赶忙用袖子遮面,闭上眼睛。等他好不容易挥开灰尘睁开眼睛,金鹰已经在亲热的轻啄长生的手心撒娇,一副很是纯良的样子。

长生伸手抚摸它的羽毛,问道:“又去猎场找吃的了?”

金鹰像偷吃的小孩被逮着一般,“哑哑”的怪叫,左右蹭着脑袋,抓着胳膊的两只爪子甚至还左右互换了一下。朱成怀疑如果它有尾巴的话,肯定也是一个劲摇摆着的。

长生似笑非笑的斜眼看着它:“不承认,嗯?”嗯字的尾音挑高了那么一点点。

朱成瞠目结舌的看到那只金鹰居然乖乖的垂下了头,还很羞愧的用翅膀遮住。

长生屈指隔着翅膀精准的弹在它脑门上:“下次带只熊回来,烧熊掌吃。”

小金爪子夸张的滑了一下。它还是个未成年儿童,抓只小羊幼鹿什么的,还凑合。要带老熊,那么死沉死沉的,它可飞不起来,难道要它用嘴啄着,一路从地上拖回来?这也太不符合它英明神武的形象了。

精怪的家伙,低着大脑袋挨挨蹭蹭,一个劲儿的讨饶。

女子哈哈笑了一声。再说了些什么,朱成可就没听见了。因为就在他一眨眼间,只觉眼前一闪,这一鹰一人连影子都不见了。朱成愣愣的站在原地,几乎以为自己刚是做了一场梦。

不知怎么的走下山来,远远看见他的人影,钱祟高叫了起来:“伯定,你干什么去了?快来看看我这幅画。”

待朱成走近,钱祟已经发现他的不对,放下画鬼叫道:“你这大半天上哪去了,怎么搞得这一身土?”

“啊?没,没事,不小心摔了一下。”朱成应付道,忙伸开袖子弹身上的灰。不知怎么的,看见安鞅瞥过来询问的目光,他有点心虚。

没等他收拾干净,钱祟已经迫不及待扯着他往书案那走去:“先别忙,赶紧来看看我这副画,很久没手感这么好了,你可得给我提首好诗。”

围着书案赏画的人让开,每个人都是满脸的笑容。其他人多都往公主小姐跟前献殷情去了,这边都是些赏画的人。旁边案上还有不少写好的诗词,看情形,诗会已经进行了还一会儿了,朱成才发觉自己原来去了那么久。

流水桃花,落英缤纷,钱祟的画本来就好,这副更是难得的佳品。朱成仔细看了两眼,暗暗点头。同样是画流水桃花,钱祟没有随俗画那伤春悲秋的落花意境,而是不管是花还是水,都画得生机勃勃的,意态盎然。用色大胆大气,画出了桃花灼灼其华的味道。

安鞅笑道:“今日之画,是斋芳兄夺冠了,可他什么诗都不满意,非要等着伯定你来。”

“是呀是呀,伯定兄来。”

“没错,没有伯定兄的兰章之句,今日不算尽兴。”

文人相轻。虽然朱成的诗词才华已经被大家公认,但众人心中也未免不是滋味,倒是要看看朱成能写出什么来。

只有安鞅,他素来不善诗词,也不喜这道,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所以也没有人会在这方面不识趣的纠缠他。

朱成本就有点清高的文人脾气,这时被众人推到浪尖,也不谦虚,抬手润笔,直接就在钱祟画上的留白之处落笔了。

佳人林前溪水东,春光懒困倚微风。

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

此诗一气呵成,停笔时看到佳人两个字,朱成愣住了。

钱祟反复低吟着“可爱深红爱浅红”,半响,猛然一击掌,大叫道:“好!”

朱成还有些慌乱,抬头正好看见安鞅,他的视线落在佳人两个字上,突然转过脸来看自己。朱成心中咯噔一下,这个素来温文的少年,没想到还有如此森寒的眼光。

“伯定兄果然是好诗才,可不知这佳人二字,作何解释?”看着朱成,安鞅微笑着,慢慢道。刚那冰冷的眼神,仿佛是朱成的错觉。

朱成正不知该怎么说,大大咧咧的钱祟一拍安鞅的肩膀,凑他耳边道:“兰楚兄,这你都不明白?你看,佳人呀~~~”钱祟挤眉弄眼的往公主小姐那边抬了抬下巴,旁边听见的人都心照不宣的嘿嘿笑起来。

安鞅恍然,却还是不信,笑着问朱成道:“是这样,伯定兄?”眼睛犹盯着朱成不放,似乎连他一丝一毫表情动作都不放过。

朱成微微侧了脸:“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