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1 / 1)

老太太干枯皱缩,老得像只怪物。她坐在一家极其狭窄的杂货店前,慢吞吞地纺着线。她脚边的篮子里,已然堆了十几个做好的线团。

老婆婆的听力似乎和她的视力一样差,克里姆森问了她足足五六遍,她才搞清楚问题内容,并确定他不是一只巨大的红头鹅。

“那家人啊……”

她慢腾腾地说,手上还不紧不慢地纺着线,“那家人都是邪.教徒,信仰不纯的邪恶者,家中藏了亵渎的东西……所以生命神殿把他们杀光了,烧干净了,大家都这么说……”

“您还记得他们的姓氏吗?或者成员名字?”克里姆森愉快地问。

果然他的神还是爱他的。这婆子太老了,感觉摔一下就得死,怪不得十几年后没这个人。

等回去了,他就把这些信息丢给永恒教会。胡编乱造会被发现,他可是在拿真相交差,必定能通过一切检测手段。

“弗拉玛家族……他们之前开了一家珠宝店,可爱的夫妻俩,很讨人喜欢……可他们都是装的,大家都这么说……”

老太太费力地回忆着,“名字……不记得名字,我想不起来。”

很好,足够了。弗拉玛家族的幸存者,漂亮的白魔鬼。话说回来,如果有确切年纪就更好了。

“您还记得他们的孩子吗?年龄就够了。”克里姆森的口气都温和了不少。

老婆婆停住了纺线的动作,她用几乎被眼皮盖没的眼睛看着他,皮肉间隙里只露出深色的瞳仁。

半晌,她才给出答案。

“我记得、我记得他们有四个孩子,四个可爱的孩子,我都见过呢……”

“我要年龄,夫人。”克里姆森重复,他当然知道有四个孩子,他不久前才见过最后那个。

“你的问题太多啦。”老婆婆咳嗽两声,“买一个线团吧,年轻人。”

好麻烦的老太太,克里姆森随手往她的篮子里丢了枚金轮:“够了吧?继续。”

老人盯着那枚金轮,朝阳下,它闪烁着迷人的光辉。

她在篮子底下摸索半天,掏出个小小的线团。

“四个孩子,”她说,“一个七岁进了永恒教会,被发现咯……然后人们发现他们一家都有问题,大家都这么说……”

“好啦,这是你的线团,年轻人。”

她手中的金线团闪闪发光。

作者有话要说:

来了!!!迟了些不好意思,也不够多(……

明天继续努力!!!

第80章 第一次猎杀

弗拉玛家族。

夫妻两人从杰弥诺迁来,据说祖上有点贵族血统。他们曾经在葡萄领拥有一家生意不错的珠宝店,夫妻俩乐善好施,人缘非常好。

弗拉玛家中有四个孩子家中出事时,他们的大儿子刚到二十岁,二女儿即将成年。那位三儿子准备过七岁生日,最小的女儿两岁左右。

弗拉玛家族毁灭的那一夜,人们在火光中看到了那位“七岁的邪.教徒”。一双苍老的手死死按在那孩子的肩膀上,让他看着他的家人们燃烧。

那个年幼的孩子只是看着,没有尖叫、崩溃,甚至连泪水都没有。他看着家人的发丝化作飞灰,他看着他们的眼球从眼眶中流出。

他只是安静地看着,仿佛一切与己无关。

被邪神选中的孩子,供奉邪神的家族,就此消失于葡萄领。

这是老婆婆的说法。奇妙极了,她想不起其中任何一位的名字,却牢牢记得他们的年纪。

“他们的大儿子刚选上生命神殿的骑士,女儿准备成年后继承店铺。那两个孩子,他们还那样小,我记得很清楚……”

“那孩子小小年纪就被邪.教选中,他不是神仆,就是神选……”

老婆婆漠然解释,“没人再提他们的名字,提起邪.教徒的名字会带来厄运,大家都这么说……没人提,自然也就没人再记得……”

“而你不信神。”克里姆森掂量着手中的金线团,他总有种微妙的既视感。

“世上的人并非都是信徒。”

老婆婆低头纺线,“除了那个大儿子,弗拉玛一家人原本也不是信徒……”

都是些没营养的话,克里姆森继续注视着手中的金线团。

这不是真正的金线,而是用魔法染上金色的植物纤维,又细又韧。它们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让他忍不住想到……疯修士。

等等,疯修士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

仔细想想,疯修士第一桩有记录的案子,正是在711年的8月被发现。前脚不朽教堂毁灭,神选者名义上死在了火灾里。一个月后,强悍而神秘的疯修士便出现在了公众视野。

【溯着命运之河,身影回归葡萄丰收的土地。】

自己回到过去前,疯修士刚好与乐土一同在葡萄领附近亮相。回到过去后,唯一的知情者在售卖金线团。这会不会太巧了点?

不不,说得通。

疯修士一直在狩猎永恒教会高层,没有对永恒教会的了解,他做不到这样天衣无缝。他的家人被生命神殿展示给民众,于是他也把那些装饰过的尸体展示给生命神殿。

……这样确实说得通!

克里姆森攥紧那个金线团,这一定是神的启示,他的主赠予他阿里阿德涅之线。那个少年……地牢里那个奇怪的少年如果是疯修士的话……